2010年3月7日 星期日

民主是否等於投票選舉?

在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二月27日期,有篇文章名為〈行動中的民主〉(Democracy in action),內容從一位姚先生(Yao)的故事談起,這位姚先生在沒有共產黨的奧援下當選為人民大會代表(legislator),卻因為頻頻遭警方約談而辭職,並且成為共產黨「持續關心」的對象,每當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China's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集會時,他就會遭到不定時的扣押。與姚先生有同樣經歷的人在中國不下少數,每當人民議會集會時,中國官方就有另一項重要的任務,避免對政府不滿的人聚集在北京,而這些逐漸成型的非官方力量,就是該篇文章所指行動中的民主力量。
從這篇文章我們可以思考幾個問題,第一、為什麼這篇文章認為姚先生等人的經歷為「民主」?第二、文章的脈絡暗指著中國並不民主,基於何種理由?第三、台灣的民主現況又如何?最後,人權教育中的民主意象應如何傳遞?
首先,以直覺地判斷來回答前兩個問題,民主顧名思義乃「以民為主」,姚先生是人民經由選舉方式所選出的,根據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一條:人人有權直接或以自由選舉之代表參加其本國政府。人們所選出的代表就是民意的象徵,一個政府若不尊重或不信任人民代表,表現出來的作為和態度就是不民主。這樣的答案簡單明瞭,使前兩個問題顯得有些多餘,然而我們仔細思考,能發現這兩個問題是根本且重要的。第一,「以民為主」其實是一種理想,就算以目前號稱民主的許多西方國家而言,人民的政權是要透過許多機制才能有所發揮,除了這些少數的機制外,權力仍掌握在統治階層之手。粗略的比較,人民共和國其它國家的民主,主要的差異在於精英份子或統治階級的選擇途徑不同,僅單地說,一方傾向於由黨這個政治機制來決定,另一方則傾向於透過公開的儀式來決定政治權力的分配,然而實際統治時的權力集中卻沒有太大的差異,同樣地距「完全以人民為政治主體」的最終理想都有段差距,如何能說中國不民主,而其他國家就民主呢?因此在這裡比較精確的解釋應為:中國政府對待黨外意見領袖的方式,並不合乎公平的原則,面對同樣為人民代表的領袖人物,透過非公開的方式拘禁或隔絕他們與外界的聯繫,藉此來削弱他們的影響力,這就是霸權的一種展現。姑且不論它是否違反「民主」的意識型態,除非中國政府不認同多元意見的表達是進步的動力,否則這樣的做法確實將阻礙國家的發展,從這個角度來看,這篇文章所傳達的,並非僅是中國「民主」的行動,把民主的混淆性抽離,這股力量其實是一種期待社會進步的力量。
以此反觀台灣,我們可曾仔細查驗在這塊地上所執行的民主?所謂的民主是否就只是每四年一次的大選、每次選舉前的集會造勢,或是多元政黨的互別苗頭?目前號稱的民主與理想中的民主中間其實能有很多的討論,多少人曾想過自己親身參與的政治行為,有多少的成分是自己真正的政治期待?在我們親身經歷的台灣選舉活動中,人情、利益、權力在其中不斷糾葛,影響著我們的政治選擇,何時我們才能看到,一個真正能思考政治選擇與社會福祉關聯性的社會出現?作為人權教育中心,我們將這樣的期望放在教育,和具有無限可能性的下一代身上。
這需要所有在教育體制中的成員們共同努力,一個具願景的民主教育絕不只是校內辦辦模範生選舉,班上事務透過投票表決就能完成的,每位教師自己對民主的期待與理念應融入教學與活動中,多充實人權議題的背景知識,多思考自身對社會的不滿和願景,如此能帶給每位教育人員源源不斷求新的動力,來傳達「以民為主」理想社會的意念於學生身上。

2 則留言:

  1. 指出幾個小問題:1. 文中的Yao先生應該是姚立法先生,他參選的是人民大會代表。2. China's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應為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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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文中翻譯錯誤已修正,感謝網友不吝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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