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雜誌2011年4月11日期,有篇〈終結學校-反虎媽教育如何讓芬蘭造就出均優的教育成果〉(Finnishing School: How an anti-Tiger Mother approach to education helps Finland turn out a better-than-average workforce)文章,反虎媽教育顯然是為了回應美國近期對嚴厲管教議題的重視,本文作者舉了芬蘭教育的成功違反證,強調所謂的平等式教育或不相互比較的教育模式如何在芬蘭成功。台灣教育的立場可謂介於兩者之間,我們既羨慕芬蘭教育的成功,也承襲了權威教育的系統,這篇文章的論點可提供想在兩者之間找到出路的台灣教育者一些引導。
人權教育方面,管教學生的問題自然是本文提到的人權意識,文中作者反對任何權威式的管教,他提出芬蘭教室雖沒有權威的管教,仍然是有秩序的,而這些秩序事全班學生共同同意所建立的。例如上課時不使用手機,作者提到他在參訪時看到一位學生拿出手機使用,看到他發現後非常不好意思的收起來,還對他做了個鬼臉。這個情境讓我頗有感觸,在台灣我們也有這樣的規定,但是學生若在上課拿出手機將被解讀為違反規則,老師若對違規行為不行懲罰,將會使違規行為更加盛行。我們對於規則的解讀,顯然有些不同。
文中不斷提到芬蘭的教育強調平等,如果一個家長想讓自己的孩子表現比別人優秀,其他家長將會以異樣眼光看待他,會認為:你憑什麼認為自己的孩子比較優秀?在台灣這個充滿比較的教育場域中,這種觀念恐怕難在短時間內為大家所接受。
個人有個小小的結論,如果我們仍然羨慕北歐國家的教育成就,公民素養的形成將相形重要,人權理念中人人平等的理想要廣泛地為大家所接受,不僅學子們要接受這種素養,教育者、家長也應接受。反過來說,如果我們考量到台灣教育的脈絡性,學習成果競爭的不可避免,也應該設法建立一套平等的競爭制度,並且健全競爭過程的心理過程,不因競爭的過程而致生分化和歧見。不論方向的不同,同樣的都應朝平等的理想前進,這是優化目前台灣教育可行的方向之一,期待十二年國教的執行能讓我們的教育平等、平等教育更進一步。
2011年5月31日 星期二
2011年5月2日 星期一
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入選今年時代百大人物
當期時代雜誌(May 2, 2011)選出今年的百大人物,其中以人權維護、自由鬥士聞名的緬甸領袖翁山蘇姬再度入選http://www.time.com/time/specials/packages/article/0,28804,2066367_2066369_2066127,00.html,雜誌內介紹翁山蘇姬的短文是由中國海外民運人士王丹所撰,內容描述了王丹在六四天安門事件前看到蘇姬在緬甸領導的非暴力抗爭而深受感動。兩為亞洲民運人士,同樣遭受政府迫害,一個流亡、一個監禁,這樣的關聯使得王丹介紹蘇姬更有另一股說服力。
翁山蘇基於去年11月獲得緬甸軍政府軟禁釋放,當時的國際輿論討論甚囂,人權教育中心也蒐集些許新聞,做了些蘇姬的介紹。站在教育的立場,翁山蘇姬背後所代表的自由、人權價值是我們期待傳遞的。為翁山蘇姬再度獲得國際媒體重視感到高興,也期待人權價值能繼續在國際、在台灣廣佈深傳。
Garry
翁山蘇基於去年11月獲得緬甸軍政府軟禁釋放,當時的國際輿論討論甚囂,人權教育中心也蒐集些許新聞,做了些蘇姬的介紹。站在教育的立場,翁山蘇姬背後所代表的自由、人權價值是我們期待傳遞的。為翁山蘇姬再度獲得國際媒體重視感到高興,也期待人權價值能繼續在國際、在台灣廣佈深傳。
G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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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5日 星期五
中國崛起? 經濟與公民社會的不平衡發展
最近中東國家陸續傳出政治紛擾,使得西方社會開始探討世界各國政權合理性的問題,最近一期《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2011年3月19-25日期)就刊登了名為〈馴服的利維坦〉(Taming Leviathan)的一系列主題報導,以長達9篇的文章介紹世界許多國家的政府特色,並探討這些政府組織與西方政權比較之優劣,這篇評論主要參考自其中論及中國的一篇報導,名為〈持續中的工程 ─ 中國政府並沒有西方人所想地那麼令人驚艷〉(A work in progress ─ China's government is much less impressive than many Westerners believe)。
該篇報導先肯定中國在經濟方面長足的發展,在近30年來有上百萬的中國人成為了有財產的中產階級,再者作者提出中國在教育方面的成就,包括上海在PISA(國際學生能力評量計畫)數學、科學和閱讀的成績高過其餘60個國家,以及高等教育機構數量由1022所增加至2263所,都使得西方人對中國有強國崛起的印象。然而作者話鋒一轉,指出了即使高等教育機構的數量倍增,那仍然只是中產階級維持其優勢的一項工具,窮人連取得入學的資格都有困難;而學生能力評量的漂亮成績,隱含著中國城鄉差距的問題,上海學生表現優異,許多鄉下地方的學生甚至連進入公立學校或有系統、組織的學校都有問題,而這個問題也和中國經濟發展下的潛在問題息息相關。作者指出,由於經濟發展重點區域的大量人力需要,使得鄉下的勞工離開家鄉前往都市工作,依照中國政府的規定,這些勞工必須遷戶口,而他們的小孩就能免費就讀都市內的公立學校。然而由於遷戶口行政工作的繁文縟節,許多勞工甚至連正確的表格都拿不到,於是幾乎都保有原來的戶口而前來都市工作,這樣的黑戶不僅不能使他們的孩子就讀公立學校,也間接使得公司不用繳納稅金,於是都市內的中產階級和企業主都喜歡這樣的狀況,一來公立學校的品質將不致因為大量勞工子女的湧入而下降,公司也能以較低的費用獲得相同的勞動力,政府也間接地默許和支持這樣的景況。
整體而言作者在這篇文章所要表達的觀點,就是中國政府並非一個有效、進步的政府,雖然在近期它做出了許多令人驚豔的成就,然而那些成就背後是犧牲許多人民的權益才換來的,該篇報導的最後指出,如果西方國家希望改造其政府,不要期待中國的例子給你參考的方向(也就是不要對極權政府的和民主政府的觀念做調整),而應該試著從技術和管理層面著手改變。這篇報導可以看出西方輿論對中國崛起所持的保留態度,而看待政府的觀念和態度則是人權討論中參政權的重要考量,如果我們視政府為全民服務的權力體,則中國政府目前為追求經濟發展而忽視其城鄉差距、忽視人民教育、居住等需要的作為,長期下來恐怕將造成另一種負擔。
Garry
該篇報導先肯定中國在經濟方面長足的發展,在近30年來有上百萬的中國人成為了有財產的中產階級,再者作者提出中國在教育方面的成就,包括上海在PISA(國際學生能力評量計畫)數學、科學和閱讀的成績高過其餘60個國家,以及高等教育機構數量由1022所增加至2263所,都使得西方人對中國有強國崛起的印象。然而作者話鋒一轉,指出了即使高等教育機構的數量倍增,那仍然只是中產階級維持其優勢的一項工具,窮人連取得入學的資格都有困難;而學生能力評量的漂亮成績,隱含著中國城鄉差距的問題,上海學生表現優異,許多鄉下地方的學生甚至連進入公立學校或有系統、組織的學校都有問題,而這個問題也和中國經濟發展下的潛在問題息息相關。作者指出,由於經濟發展重點區域的大量人力需要,使得鄉下的勞工離開家鄉前往都市工作,依照中國政府的規定,這些勞工必須遷戶口,而他們的小孩就能免費就讀都市內的公立學校。然而由於遷戶口行政工作的繁文縟節,許多勞工甚至連正確的表格都拿不到,於是幾乎都保有原來的戶口而前來都市工作,這樣的黑戶不僅不能使他們的孩子就讀公立學校,也間接使得公司不用繳納稅金,於是都市內的中產階級和企業主都喜歡這樣的狀況,一來公立學校的品質將不致因為大量勞工子女的湧入而下降,公司也能以較低的費用獲得相同的勞動力,政府也間接地默許和支持這樣的景況。
整體而言作者在這篇文章所要表達的觀點,就是中國政府並非一個有效、進步的政府,雖然在近期它做出了許多令人驚豔的成就,然而那些成就背後是犧牲許多人民的權益才換來的,該篇報導的最後指出,如果西方國家希望改造其政府,不要期待中國的例子給你參考的方向(也就是不要對極權政府的和民主政府的觀念做調整),而應該試著從技術和管理層面著手改變。這篇報導可以看出西方輿論對中國崛起所持的保留態度,而看待政府的觀念和態度則是人權討論中參政權的重要考量,如果我們視政府為全民服務的權力體,則中國政府目前為追求經濟發展而忽視其城鄉差距、忽視人民教育、居住等需要的作為,長期下來恐怕將造成另一種負擔。
G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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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1日 星期一
埃及革命的光明面與黑暗面
《時代》雜誌(Time)二月14日期的封面故事就是埃及的革命,雜誌中的專題報導〈革命者〉(The Revolutionaries)給與埃及的革命以正向的解讀。文章的大意是:一般人(尤其是西方)對於中東地區人民都存有好戰、反民主的刻板印象,然而埃及這次革命的主要參與者多是年輕人,他們不僅和平聚集,且對於政府的改制具有願景,整個抗爭的過程是有組織且秩序良好的。這些改革者對於和平抗爭的堅持,贏得了埃及軍方的支持,也贏得了西方社會對伊斯蘭社群的重新審視。
文章中有段有趣且值得一提的內容,是革命示威中所印發的示威者手冊,裡面提醒民眾如果要參與示威,應該要有哪些裝備,分別是:
1.兜帽:可以保護你的臉免受催淚瓦斯影響;
2.鍋蓋:可以當作抵擋警棍和橡膠子彈的盾牌;
3.皮手套:可以阻隔催淚瓦斯彈的高溫(顯然他們要撿起來丟回去);
4.運動鞋:變於逃跑和行動;
5.噴漆罐:用來對付警車和武裝車輛;
6.玫瑰:用以代表整場示威是和平的;
7.圍巾:避免吸入催淚瓦斯;
8.防護鏡:保護眼睛。
我覺得最有趣的是鍋蓋和噴漆罐,這兩者分別代表早期士兵所帶的盾牌和武器,噴漆罐應該是用來噴在車子的擋風玻璃上,使車輛失去行動力,他們所選擇的器具沒有殺傷力,只有癱瘓對方和保護自己的能力。然而更重要的莫過於玫瑰,如果失去和平的象徵物和道德的凝聚力,這場抗爭得到的群眾認同將少得許多,一個和平非暴力的抗爭,最重要的乃是贏得多數旁觀者的認同,設計該宣傳單的執行者確實知道這個道理,然而民眾接收與了解到何種程度,就會是抗爭成功與否的關鍵了。15日發生的CBS記者遭性侵事件,使得整個革命的歡欣鼓舞蒙上了陰影,這篇讚揚埃及革命光明面的文章,顯然是在性侵事件之前寫的,發生了這件事後,恐怕有更多的人相信自己的刻板印象。
如果玫瑰象徵的和平是能贏得國際輿論支持的道德因子,那麼性侵事件所代表的失序與殘酷就是敗壞革命聲譽的敗德因素。如果非暴力抗爭與爭取國際社群認同,持續是將來人們參與政治、表達政治立場甚或取得政權的方法,那麼如何在群眾中有效地傳播道德顯然會是成敗的關鍵,「教育成德」這份理念,在這樣的氛圍中或許也佔了重要的地位。
Garry
文章中有段有趣且值得一提的內容,是革命示威中所印發的示威者手冊,裡面提醒民眾如果要參與示威,應該要有哪些裝備,分別是:
1.兜帽:可以保護你的臉免受催淚瓦斯影響;
2.鍋蓋:可以當作抵擋警棍和橡膠子彈的盾牌;
3.皮手套:可以阻隔催淚瓦斯彈的高溫(顯然他們要撿起來丟回去);
4.運動鞋:變於逃跑和行動;
5.噴漆罐:用來對付警車和武裝車輛;
6.玫瑰:用以代表整場示威是和平的;
7.圍巾:避免吸入催淚瓦斯;
8.防護鏡:保護眼睛。
我覺得最有趣的是鍋蓋和噴漆罐,這兩者分別代表早期士兵所帶的盾牌和武器,噴漆罐應該是用來噴在車子的擋風玻璃上,使車輛失去行動力,他們所選擇的器具沒有殺傷力,只有癱瘓對方和保護自己的能力。然而更重要的莫過於玫瑰,如果失去和平的象徵物和道德的凝聚力,這場抗爭得到的群眾認同將少得許多,一個和平非暴力的抗爭,最重要的乃是贏得多數旁觀者的認同,設計該宣傳單的執行者確實知道這個道理,然而民眾接收與了解到何種程度,就會是抗爭成功與否的關鍵了。15日發生的CBS記者遭性侵事件,使得整個革命的歡欣鼓舞蒙上了陰影,這篇讚揚埃及革命光明面的文章,顯然是在性侵事件之前寫的,發生了這件事後,恐怕有更多的人相信自己的刻板印象。
如果玫瑰象徵的和平是能贏得國際輿論支持的道德因子,那麼性侵事件所代表的失序與殘酷就是敗壞革命聲譽的敗德因素。如果非暴力抗爭與爭取國際社群認同,持續是將來人們參與政治、表達政治立場甚或取得政權的方法,那麼如何在群眾中有效地傳播道德顯然會是成敗的關鍵,「教育成德」這份理念,在這樣的氛圍中或許也佔了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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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6日 星期三
種族與選票的政治角力
《經濟學人》雜誌(The Economist)二月五日期裡,有篇〈種族與選舉 ─ 先決問題〉(Race and elections: The preclearance problem)文章,內容中討論了美國於1965年通過的〈投票權利法案〉(Voting Rights Act)延續至今的政治紛擾。標題中的「先決」(preclearance)問題,是現在爭議的癥結點,該權利法案的第五款(section five)規定州政府在限制其選民進行選民登記時,那些限制都必須得到聯邦政府的核可。反對者認為這款違反美國憲法第10條修正案(the tenth Amendment):聯邦不得干涉州及地方政府的選舉權;而支持者則援引第15條修正案(the fifteenth Amendment):公民的投票權不受其種族、膚色、為奴後裔的身分影響,來支持〈投票權利法案〉的合憲性。
美國於1965年通過的〈投票權利法案〉簡單來說是一個用以抗衡種族隔離政策的一項法案,主要廢除了當時美國南方各州,公民登記為選民時的重重限制,包含複雜的登錄程序、要通過的讀寫測驗(tests of literacy),以及不方便的選區登記(inconvenient polling locations)等,這些限制降低了非裔美人登記為選民的意願,使得票數集中在人數上相較比較少的白人族群上,而造成權力的不平衡。這篇文章則點出了在〈投票權利法案〉實行了40年之後,反對者認為非裔美人登記為選民的比例實際上較白人族群更高,使得白人成為了弱勢,然而因為〈投票權利法案〉的限制,州政府不能「合理的」調整自己州內的選舉政策,因此造成了不公平且違憲。
上面簡單地描述該法案的憲法爭議當然無法詳盡其複雜的歷史背景,以及這項爭議所代表的涵義。但可以清楚地發現,直到如今,美國南方種族與權力間的拉扯,選舉制度的公平性一直爭論不休,《經濟學人》給予這項爭論的評論是:不僅沒有安置好,反而吵得更兇了。台灣人對於美國是個「文化大熔爐」的概念相信不陌生,然而從這個例子可以發現,就算美國人真的認同其多元融合的價值,在其社會內部也是波濤洶湧,爭論不斷,如果不察這種他國社會文化內部的細部爭議,並與我國自身的細部問題相比較,而將文化、種族融合的美麗想像直接複製,也許是太過簡單處理多元文化的問題了。
Garry
美國於1965年通過的〈投票權利法案〉簡單來說是一個用以抗衡種族隔離政策的一項法案,主要廢除了當時美國南方各州,公民登記為選民時的重重限制,包含複雜的登錄程序、要通過的讀寫測驗(tests of literacy),以及不方便的選區登記(inconvenient polling locations)等,這些限制降低了非裔美人登記為選民的意願,使得票數集中在人數上相較比較少的白人族群上,而造成權力的不平衡。這篇文章則點出了在〈投票權利法案〉實行了40年之後,反對者認為非裔美人登記為選民的比例實際上較白人族群更高,使得白人成為了弱勢,然而因為〈投票權利法案〉的限制,州政府不能「合理的」調整自己州內的選舉政策,因此造成了不公平且違憲。
上面簡單地描述該法案的憲法爭議當然無法詳盡其複雜的歷史背景,以及這項爭議所代表的涵義。但可以清楚地發現,直到如今,美國南方種族與權力間的拉扯,選舉制度的公平性一直爭論不休,《經濟學人》給予這項爭論的評論是:不僅沒有安置好,反而吵得更兇了。台灣人對於美國是個「文化大熔爐」的概念相信不陌生,然而從這個例子可以發現,就算美國人真的認同其多元融合的價值,在其社會內部也是波濤洶湧,爭論不斷,如果不察這種他國社會文化內部的細部爭議,並與我國自身的細部問題相比較,而將文化、種族融合的美麗想像直接複製,也許是太過簡單處理多元文化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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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5日 星期二
李家同教授推薦的黑白不得分校判決文 ─ 布朗控教育局案(1954)
李家同教授在1月23日的演講中推薦大學生閱讀「黑白不得分校」的判決文(新聞連結),這是一個族群平等劃時代的判決,著實值得所有對人權、對教育有所期待的人們學習認識。
所謂的黑白不得分校判決文,研判是美國最高法院在布朗控教育局案(Brown vs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 347 U.S. 483)主席法官Earl Warren所發表的法庭聲明(the opinion of the Court)詳全文,闡述了幾項重要而影響深遠的聲明,包括「公立學校即使在設備上或其他硬體條件都相同,若僅僅因為種族的因素來對小孩進行分隔,將會剝奪弱勢族群受教育機會均等的權利。」(Segregation of children in public schools solely on the basis of race deprives children of the minority group of equal educational opportunities, even though the physical facilities and other "tangible" factors may be equal. Pp. 347 U. S. 493-494.) 以及「普萊西對佛格森案裡所闡明的隔離但平等原則不適用於公共教育的領域。」(The "separate but equal" doctrine adopted in Plessy v. Ferguson, 163 U. S. 537, has no place in the field of public education. P. 347 U. S. 495.)。
60年代的美國很有趣,即使最高法院判決了(而且這個案子還是九名大法官一致通過),隔兩年(1956年)南方11州的國會議員共同聯署發表「南方宣言」(Southern Manifesto),指責「布朗判例」毫無根據,是明顯地濫用司法權力(參彭煥盛 族群教育機會均等的里程碑:美國公立學校「布朗判例」52週年紀念之歷史回顧)。明顯地看出政治力量的拉扯,不過我想李教授推薦我們閱讀這篇判決文應該不在於推敲其複雜的政治考量,乃在於它所闡明的種族平等理想,教育者也可多關注理想於自己的教學中。
Garry
所謂的黑白不得分校判決文,研判是美國最高法院在布朗控教育局案(Brown vs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 347 U.S. 483)主席法官Earl Warren所發表的法庭聲明(the opinion of the Court)詳全文,闡述了幾項重要而影響深遠的聲明,包括「公立學校即使在設備上或其他硬體條件都相同,若僅僅因為種族的因素來對小孩進行分隔,將會剝奪弱勢族群受教育機會均等的權利。」(Segregation of children in public schools solely on the basis of race deprives children of the minority group of equal educational opportunities, even though the physical facilities and other "tangible" factors may be equal. Pp. 347 U. S. 493-494.) 以及「普萊西對佛格森案裡所闡明的隔離但平等原則不適用於公共教育的領域。」(The "separate but equal" doctrine adopted in Plessy v. Ferguson, 163 U. S. 537, has no place in the field of public education. P. 347 U. S. 495.)。
60年代的美國很有趣,即使最高法院判決了(而且這個案子還是九名大法官一致通過),隔兩年(1956年)南方11州的國會議員共同聯署發表「南方宣言」(Southern Manifesto),指責「布朗判例」毫無根據,是明顯地濫用司法權力(參彭煥盛 族群教育機會均等的里程碑:美國公立學校「布朗判例」52週年紀念之歷史回顧)。明顯地看出政治力量的拉扯,不過我想李教授推薦我們閱讀這篇判決文應該不在於推敲其複雜的政治考量,乃在於它所闡明的種族平等理想,教育者也可多關注理想於自己的教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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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1日 星期五
翁山蘇姬與她的仁慈
時代雜誌(Time)2011年1月10日期,記者Hannah Beech專訪翁山蘇姬,裊裊道盡了翁山蘇姬的奮鬥和未來的期盼。專訪時蘇姬表示:「雖然我不知道自由的時間剩下多少,但我希望在我自由的時候,能盡我所能的作我該作的事。」(I want to do as much as I can while I'm free... But we never know how much time we have.) 這可說是蘇姬現在心情的最佳表述。
文章中交代了蘇姬遭到軍政府軟禁的原由脈絡,原來早在1990年,蘇姬所創設的「國家民主聯盟」(National League for Democracy, NLD)已經贏得大選,而那個選舉結果表示蘇姬將成為緬甸的總理,然而掌政的軍政府不承認那次選舉,甚至制定新的憲法阻止蘇姬成為總理。在那次大選的兩年前,蘇姬因為要照顧重病的母親,從英國回到緬甸,恰好在那個時間點,軍政府的作為正引起民怨,群眾聚集要求政府下台,而政府以武力鎮壓回應。蘇姬就在這種衝突的場合中展開她的第一次講演,內容融合了佛家的精神並甘地的非暴力抗爭策略,然而政府仍然以武力鎮壓民眾,蘇姬則於1990年起到今年的21年間,前後遭到監禁15年。
自從去年(2010年)11月13日獲釋以來,蘇姬忙於每日接踵而來的政治事務,像是與軍政府的將軍們對話,加強緬甸在國際發聲的聲音,或是安撫政治犯的家人。2011年對緬甸來說是個契機,軍政府承諾將轉型為「有紀律且欣欣向榮的民主」(discipline flourishing democracy)政權,然而即使這樣的政全真正成立,蘇姬也將不會在裡面擔任重要的職務。她表示,即使遭到監禁,她仍然覺得自己是幸福的,因為她表現出了仁慈(kindness),仁慈是比愛還長久存在的價值。
蘇姬的一生,是亞洲國家爭取自由民主付上代價的真實寫照,如果沒有前人的犧牲、無私的奉獻,許多理想沒辦法在現代落實。看到蘇姬在緬甸即將成立的民主政府中不會佔有地位,更讓我感到蘇姬的無私與仁慈,她用自己15年的牢獄生活,換得世界對緬甸的關注,在自己獲釋後,無法獲得與15年相對應的榮華富貴,也能坦然以對,可說是她自己強調的「仁慈」價值的最佳詮釋。教育成德是多數教育者都肯定的價值,查考人權領袖的事蹟,可看出一些努力發揚人性的偉大心靈,他們的所為不是爲了自己,而是爲了周遭人的幸福。當台灣教育輿論落在人權與傳統價值的爭辯之時,我們可以多想想,人權其實不只是爭取管教權和身體自主權的議題而已,它也含括了人類世界偉大心靈的價值,值得教育傳授給後代,使得後世能不再重蹈這代人所經驗的錯。
Garry
文章中交代了蘇姬遭到軍政府軟禁的原由脈絡,原來早在1990年,蘇姬所創設的「國家民主聯盟」(National League for Democracy, NLD)已經贏得大選,而那個選舉結果表示蘇姬將成為緬甸的總理,然而掌政的軍政府不承認那次選舉,甚至制定新的憲法阻止蘇姬成為總理。在那次大選的兩年前,蘇姬因為要照顧重病的母親,從英國回到緬甸,恰好在那個時間點,軍政府的作為正引起民怨,群眾聚集要求政府下台,而政府以武力鎮壓回應。蘇姬就在這種衝突的場合中展開她的第一次講演,內容融合了佛家的精神並甘地的非暴力抗爭策略,然而政府仍然以武力鎮壓民眾,蘇姬則於1990年起到今年的21年間,前後遭到監禁15年。
自從去年(2010年)11月13日獲釋以來,蘇姬忙於每日接踵而來的政治事務,像是與軍政府的將軍們對話,加強緬甸在國際發聲的聲音,或是安撫政治犯的家人。2011年對緬甸來說是個契機,軍政府承諾將轉型為「有紀律且欣欣向榮的民主」(discipline flourishing democracy)政權,然而即使這樣的政全真正成立,蘇姬也將不會在裡面擔任重要的職務。她表示,即使遭到監禁,她仍然覺得自己是幸福的,因為她表現出了仁慈(kindness),仁慈是比愛還長久存在的價值。
蘇姬的一生,是亞洲國家爭取自由民主付上代價的真實寫照,如果沒有前人的犧牲、無私的奉獻,許多理想沒辦法在現代落實。看到蘇姬在緬甸即將成立的民主政府中不會佔有地位,更讓我感到蘇姬的無私與仁慈,她用自己15年的牢獄生活,換得世界對緬甸的關注,在自己獲釋後,無法獲得與15年相對應的榮華富貴,也能坦然以對,可說是她自己強調的「仁慈」價值的最佳詮釋。教育成德是多數教育者都肯定的價值,查考人權領袖的事蹟,可看出一些努力發揚人性的偉大心靈,他們的所為不是爲了自己,而是爲了周遭人的幸福。當台灣教育輿論落在人權與傳統價值的爭辯之時,我們可以多想想,人權其實不只是爭取管教權和身體自主權的議題而已,它也含括了人類世界偉大心靈的價值,值得教育傳授給後代,使得後世能不再重蹈這代人所經驗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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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9日 星期日
新聞評論—男女平等 女兒捧斗也一樣
新聞連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6044305.shtml
評論:
過去傳統文化中,若家族中有重大事件或是儀式,出來主持的一定是男性,也都由男性來發號施令,女性的任務是在旁協助。傳統文化重南市因為男性能延續家族香火,女性在成年之後則會嫁做人婦,甚至冠上夫性代表自己是夫家的一份子,各種的習俗都讓女性在出嫁之後與原生家庭完全切割。
喪葬禮儀是傳統文化中的人生四大禮(冠禮、婚禮、喪禮、祭禮)之一,也是古今中外各民族都相當重視的禮儀。主觀上喪禮幫助人們維持心理平衡並進行社會教化,客觀上可以產生文化認同的作用,因此可以從喪禮中窺見該民族的總文化背景。進而,通過喪禮,我們還可以認識一個時代的不同意義。
「捧斗」是出殯時的一種儀式;所謂「斗」,是以前農業社會時,用以量米的器具;也就是買米時,店家量米用的器具,其容量為一斗。而負責「捧斗」的,必須是「長孫」、「嫡子」,將逝者的牌位放入「斗」中,出殯時由長孫或嫡子手捧著,稱就之為「捧斗」。
過去由於社會、家庭生活穩定,鮮少有離婚、不婚的狀況,再加上傳統觀念強調多子多孫,因此對於「長孫」或「嫡子」做為代表,不會有什麼異議;但隨社會結構改變,許多家庭只生一個女兒,加上不嫁、離婚的多,若仍堅持傳統儀式,可能讓長輩臨終前憂心;殯葬禮儀追求的是「生死兩安」,傳統殯葬禮俗對僅生女兒的家庭,可能無法撫慰死者。
再從「捧斗」動作本身來看,要求是「長孫」或「嫡子」為代表,其實「長孫」或「嫡子」不過就是個頭銜,而非要求家族中功成名就者才能夠擔任;如之前所說的,現在家庭的結構與過去不同,觀念也漸漸開放,許多傳統習俗本身在過去所代表的意義也已逐漸淡去成單純成為的一種「儀式」,與原本流傳下來的意義已經差距甚遠。
如「哭路頭」,主要是因早年女兒都嫁出去,加上交通不便,長輩過世時無法隨侍在側,「哭路頭」代表孝思和感念;現今連在國外也多能趕回來見最後一面,「哭路頭」也漸漸改掉;另一方面,早年農業時代車輛不多,一路哭回家,不會造成交通問題,現在都會區車子多,「哭路頭」很難實行,漸被省略。在儀式的進行中,再固執的要求一定要由誰來擔任、或一定要依照何種模式,不是太過守舊而不知變通了嗎?
家庭親人過世,家庭成員悲傷程度不會因為性別的差別而有所不同,一樣都是失去至親的人,只要是家中的一員,都能夠「捧斗」;一般而言,女性所表現出的特質,例如細膩、關懷、重視情感等,讓她們在處理這些事情上比起男性更加周全並盡心。畢竟儀式就只是個「儀式」,真正重要的是人們在儀式的過程中能否抒發自己心中的情感,加強與其他親人之間的聯繫,這些情感是沒有性別之分的!
除此之外,內政部也在日前成立「葬禮儀改革小組」進行變革,內政部民政司將密集開會討論,做禮儀師的訓練、基本規範、宣導民間觀念等,用宣導的方式打破過去傳統的形式,配合現代生活而有更合理的安排。
Cynthia
評論:
過去傳統文化中,若家族中有重大事件或是儀式,出來主持的一定是男性,也都由男性來發號施令,女性的任務是在旁協助。傳統文化重南市因為男性能延續家族香火,女性在成年之後則會嫁做人婦,甚至冠上夫性代表自己是夫家的一份子,各種的習俗都讓女性在出嫁之後與原生家庭完全切割。
喪葬禮儀是傳統文化中的人生四大禮(冠禮、婚禮、喪禮、祭禮)之一,也是古今中外各民族都相當重視的禮儀。主觀上喪禮幫助人們維持心理平衡並進行社會教化,客觀上可以產生文化認同的作用,因此可以從喪禮中窺見該民族的總文化背景。進而,通過喪禮,我們還可以認識一個時代的不同意義。
「捧斗」是出殯時的一種儀式;所謂「斗」,是以前農業社會時,用以量米的器具;也就是買米時,店家量米用的器具,其容量為一斗。而負責「捧斗」的,必須是「長孫」、「嫡子」,將逝者的牌位放入「斗」中,出殯時由長孫或嫡子手捧著,稱就之為「捧斗」。
過去由於社會、家庭生活穩定,鮮少有離婚、不婚的狀況,再加上傳統觀念強調多子多孫,因此對於「長孫」或「嫡子」做為代表,不會有什麼異議;但隨社會結構改變,許多家庭只生一個女兒,加上不嫁、離婚的多,若仍堅持傳統儀式,可能讓長輩臨終前憂心;殯葬禮儀追求的是「生死兩安」,傳統殯葬禮俗對僅生女兒的家庭,可能無法撫慰死者。
再從「捧斗」動作本身來看,要求是「長孫」或「嫡子」為代表,其實「長孫」或「嫡子」不過就是個頭銜,而非要求家族中功成名就者才能夠擔任;如之前所說的,現在家庭的結構與過去不同,觀念也漸漸開放,許多傳統習俗本身在過去所代表的意義也已逐漸淡去成單純成為的一種「儀式」,與原本流傳下來的意義已經差距甚遠。
如「哭路頭」,主要是因早年女兒都嫁出去,加上交通不便,長輩過世時無法隨侍在側,「哭路頭」代表孝思和感念;現今連在國外也多能趕回來見最後一面,「哭路頭」也漸漸改掉;另一方面,早年農業時代車輛不多,一路哭回家,不會造成交通問題,現在都會區車子多,「哭路頭」很難實行,漸被省略。在儀式的進行中,再固執的要求一定要由誰來擔任、或一定要依照何種模式,不是太過守舊而不知變通了嗎?
家庭親人過世,家庭成員悲傷程度不會因為性別的差別而有所不同,一樣都是失去至親的人,只要是家中的一員,都能夠「捧斗」;一般而言,女性所表現出的特質,例如細膩、關懷、重視情感等,讓她們在處理這些事情上比起男性更加周全並盡心。畢竟儀式就只是個「儀式」,真正重要的是人們在儀式的過程中能否抒發自己心中的情感,加強與其他親人之間的聯繫,這些情感是沒有性別之分的!
除此之外,內政部也在日前成立「葬禮儀改革小組」進行變革,內政部民政司將密集開會討論,做禮儀師的訓練、基本規範、宣導民間觀念等,用宣導的方式打破過去傳統的形式,配合現代生活而有更合理的安排。
Cynt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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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評論
2010年12月28日 星期二
除了鞭子與說教 還能有其他工具
回應12月23日劉老師在聯合報的民意論壇「手上沒教鞭 想管也無力」。許多人或許對「人權」願景有些誤解,面對問題,人權不是不作為,而是「以對的方式」來對待每一個人,或許比較麻煩,但總要找到那條「對,但不容易」的路。多數的人權願景正是在「亂世」中的慘痛經驗下得來的寶貴教訓,當權力不平衡時,那個「用重典」的個人或一群人,如果不能收斂自己,恐怕將加劇亂世的慘況。
老師用體罰,或許能收到「表面」上的效果,在一個比凶狠的氣氛下,只要氣勢壓得住學生,霸凌當下確實不會發作,但老師能全時間盯著學生嗎?打了犯錯的學生就能「化解」暴戾行為嗎?嚇阻與化解,應該不一樣。老師犯得著為了嚇阻「可能」發生的暴力而自己陷入「疑似」暴力的體罰嗎?
確實教師在失去教鞭這項工具後,管教學生不像用鞭子那麼立即見效,但多數的教師也著實找出了許多合理卻有效的管教法,這值得喝采。霸凌,則不是一個老師拿起了鞭子就能解決的社會問題,需要多方人與資源一同協助合作才能見效。這陣子的霸凌議題正好引起社會的重視,老師拿著一條鞭子打天下的時代已過去,未來應立法整全制度,建立分級和通報機制,設立家長參與管教條款,嚴重時隔離免除立即危險等,給老師多些工具使用才是真正應行之道。
最後,教育問題不只是天平般「非此即彼」的選擇,它像一大片網,希望挽起所有的學生,過去發現的破洞已經補了,今日發現的破洞應該積極再補,而非懷疑以往所補的洞是否缺漏,未來,一定還會發現更多破洞,才需要不同領域的人磋商修補,受益的才是莘莘學子。
老師用體罰,或許能收到「表面」上的效果,在一個比凶狠的氣氛下,只要氣勢壓得住學生,霸凌當下確實不會發作,但老師能全時間盯著學生嗎?打了犯錯的學生就能「化解」暴戾行為嗎?嚇阻與化解,應該不一樣。老師犯得著為了嚇阻「可能」發生的暴力而自己陷入「疑似」暴力的體罰嗎?
確實教師在失去教鞭這項工具後,管教學生不像用鞭子那麼立即見效,但多數的教師也著實找出了許多合理卻有效的管教法,這值得喝采。霸凌,則不是一個老師拿起了鞭子就能解決的社會問題,需要多方人與資源一同協助合作才能見效。這陣子的霸凌議題正好引起社會的重視,老師拿著一條鞭子打天下的時代已過去,未來應立法整全制度,建立分級和通報機制,設立家長參與管教條款,嚴重時隔離免除立即危險等,給老師多些工具使用才是真正應行之道。
最後,教育問題不只是天平般「非此即彼」的選擇,它像一大片網,希望挽起所有的學生,過去發現的破洞已經補了,今日發現的破洞應該積極再補,而非懷疑以往所補的洞是否缺漏,未來,一定還會發現更多破洞,才需要不同領域的人磋商修補,受益的才是莘莘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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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評論
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歐巴馬的黑色希望
時代雜誌(Time)2010年12月6日期,有篇John McWhorter的評論,論到歐巴馬到底為了黑色美國(black America)作了甚麼?整篇評論主旨提出:多數人期待歐巴馬就像是非裔美人的救世主一樣,一上任就會有巨大的改變,然而事實上大規模的抗爭與改變已經過時,McWhorter建議,多些投資在非裔美人的貧困社區,改善其教育和衛生狀況就是最實際的作法。
McWhorter認為,歐巴馬當選在美國經濟消退的年代,全世界雖然都認為這是一個重大事件,但除了它是重要的歷史事件外,它還代表了甚麼?多數人期待歐巴馬像1960年代民權運動的領袖班帶來空前的社會變革,然而現今的非裔美人面對的窮困和隔離並非當初的種族隔離法(Jim Crow)那麼單純且好對付,許多留存在非裔美人社群中的觀念使得他們難以脫離現在的處境。例如在街頭流傳的迷思,認為受教育對自己生活改善並沒有任何助益,然而McWhorter舉了很極端的例子,他說很難想像一個受了大學教育的白人會從事有線電視、空調等電器用品安裝的工作。受教育是非裔美人突破窮困或隔離的關鍵,然而許多因素卻降低了年輕非裔美人受教育的意願。正因為如此,McWhorter指出,歐巴馬投注了上億的經費感善社區大學的素質,是真正改善非裔美人處境的正途。
McWhorter另外提出歐巴馬所進行的一項計畫,是確實能改善非裔美人處境的計劃,稱為「應許之鄰舍」(Promise Neighborhoods),歐巴馬的教育團隊參考加拿大的經驗,選了全國21處貧窮社區,投注金額將在明年增為六千萬美元,用以改善學校體制、成立家長工作坊和基礎醫療照護,希望藉此掃除貧窮。McWhorter認為將經費用在教育和健康照護的成效絕對比在選舉時喊喊口號實際得多。
非裔美人作為一個強權國家的弱勢族群,長期下來的奮鬥經驗給予人類社群寶貴的資產,60年代金恩傳遞的夢,這篇文章告訴我們要務實的實現,金恩遭暗殺前致力於從是改善非裔美人經濟地位的弱勢,他認為貧窮是造成其隔離的主因。而理想成真的方式,從文章可知,乃是透過教育,惟有一個人,甚至一群人從心態、認知上培養成合適現代社會的生存模式,其社經地位才能獲得根本的改變。人類社會的文明仍然建立在理性與秩序之上,惟有受教育才能在現代生活中獲得與他人相對等的能力,而後建立人人平等的想像,教育,實在是落實人權願景不可或缺之要素。
Garry
McWhorter認為,歐巴馬當選在美國經濟消退的年代,全世界雖然都認為這是一個重大事件,但除了它是重要的歷史事件外,它還代表了甚麼?多數人期待歐巴馬像1960年代民權運動的領袖班帶來空前的社會變革,然而現今的非裔美人面對的窮困和隔離並非當初的種族隔離法(Jim Crow)那麼單純且好對付,許多留存在非裔美人社群中的觀念使得他們難以脫離現在的處境。例如在街頭流傳的迷思,認為受教育對自己生活改善並沒有任何助益,然而McWhorter舉了很極端的例子,他說很難想像一個受了大學教育的白人會從事有線電視、空調等電器用品安裝的工作。受教育是非裔美人突破窮困或隔離的關鍵,然而許多因素卻降低了年輕非裔美人受教育的意願。正因為如此,McWhorter指出,歐巴馬投注了上億的經費感善社區大學的素質,是真正改善非裔美人處境的正途。
McWhorter另外提出歐巴馬所進行的一項計畫,是確實能改善非裔美人處境的計劃,稱為「應許之鄰舍」(Promise Neighborhoods),歐巴馬的教育團隊參考加拿大的經驗,選了全國21處貧窮社區,投注金額將在明年增為六千萬美元,用以改善學校體制、成立家長工作坊和基礎醫療照護,希望藉此掃除貧窮。McWhorter認為將經費用在教育和健康照護的成效絕對比在選舉時喊喊口號實際得多。
非裔美人作為一個強權國家的弱勢族群,長期下來的奮鬥經驗給予人類社群寶貴的資產,60年代金恩傳遞的夢,這篇文章告訴我們要務實的實現,金恩遭暗殺前致力於從是改善非裔美人經濟地位的弱勢,他認為貧窮是造成其隔離的主因。而理想成真的方式,從文章可知,乃是透過教育,惟有一個人,甚至一群人從心態、認知上培養成合適現代社會的生存模式,其社經地位才能獲得根本的改變。人類社會的文明仍然建立在理性與秩序之上,惟有受教育才能在現代生活中獲得與他人相對等的能力,而後建立人人平等的想像,教育,實在是落實人權願景不可或缺之要素。
G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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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評論
亞美尼亞屠殺100年,宗教教育的正用與誤用
經濟學人12月4-10日期,有篇題為《土耳其和宗教自由:認同基督徒》(Turkey and religious freedom: Wooing Christians)的報導,提到在舉世聞名的亞美尼亞基督徒迫害事件後的近百年,土耳其的庫德族人(Kurdish)已經有些人(但不是所有人)能開始認同基督徒。
文章中先引用一位庫德酋長的談話,他說:「庫德族的神職人員曾鼓勵族人們殺異教徒,說那些殺死異教徒的人能在天堂獲得回報,包括700棟有著700間房間的豪宅,而每個房間又有700名美女侍候你。」然而許多庫德酋長也開始試著與境內的基督徒達成和解,其中Diyarbakir的市長就表示他撥了許多經費在重建基督徒居住的廢墟,成功地爲他們蓋了新屋頂並且達到了基本的衛生水平,他認為這是一種贖罪。
然而在Diyarbakir隔壁的Midyat,情況就不是這麼的樂觀。當地敘利亞東正教(Syrian Orthodox)的修道院就發生不被當地人接受的狀況,情節從政府不同意其立案,到宣稱其管轄的農地為森林,甚至嚴重的發生遭人縱火的攻擊事件。Otmar Oehring,一位從德國宣教機構來的神職人員表示:「政府的種種作為簡單來說就是要讓修道院不復存在。」
Midyat的敘利亞東正教會狀況受到了土耳其當局的重視,因為歐盟開出土耳其入盟的條件之一就是善待其境內的非穆斯林族群。政府採取了一連串的作為,包括重建教堂、發送免費的亞美尼亞語教科書,以及首相公開地宣稱不得惡劣對待(ill-treated)基督徒。然而這些作為都不能阻止當地主教Mor Gabriel將教會遭受惡劣對待的證據呈報到歐洲人權法庭(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亞美尼亞大屠殺是二十世紀慘痛的族群滅絕經驗,土耳其和當地社群在面對這個令人難過的事件時,經過百年卻仍難以完全彌補和得到解答,由此可見宗教精神力量的強大。在文章一開始提到殺死異教徒卻能在天堂得賞賜的觀點,我認為就是一種宗教教育的誤用,宗教在啟迪人心和給予人們精神力量影響之強大,實在不容忽視,然而真正的宗教自由仍然應該建立在不侵害別人的自由這項基礎上,如果離開了這條底線,那樣的宗教精神將令人感到憂慮
。
台灣的宗教經驗一直是務實取向的,在教育場域中也由於蔡元培等人的努力,培養出將宗教屏除在教育場域之外的傳統。然而在正式教育體系外,我們是否也能善用這樣重要且強大的精神力量,來進行族群的重新詮釋與想像?屏除政治利害關係的族群觀念,以宗教修己成人的願景來建立新的族群觀?這或許就是宗教教育的正用。
Garry
文章中先引用一位庫德酋長的談話,他說:「庫德族的神職人員曾鼓勵族人們殺異教徒,說那些殺死異教徒的人能在天堂獲得回報,包括700棟有著700間房間的豪宅,而每個房間又有700名美女侍候你。」然而許多庫德酋長也開始試著與境內的基督徒達成和解,其中Diyarbakir的市長就表示他撥了許多經費在重建基督徒居住的廢墟,成功地爲他們蓋了新屋頂並且達到了基本的衛生水平,他認為這是一種贖罪。
然而在Diyarbakir隔壁的Midyat,情況就不是這麼的樂觀。當地敘利亞東正教(Syrian Orthodox)的修道院就發生不被當地人接受的狀況,情節從政府不同意其立案,到宣稱其管轄的農地為森林,甚至嚴重的發生遭人縱火的攻擊事件。Otmar Oehring,一位從德國宣教機構來的神職人員表示:「政府的種種作為簡單來說就是要讓修道院不復存在。」
Midyat的敘利亞東正教會狀況受到了土耳其當局的重視,因為歐盟開出土耳其入盟的條件之一就是善待其境內的非穆斯林族群。政府採取了一連串的作為,包括重建教堂、發送免費的亞美尼亞語教科書,以及首相公開地宣稱不得惡劣對待(ill-treated)基督徒。然而這些作為都不能阻止當地主教Mor Gabriel將教會遭受惡劣對待的證據呈報到歐洲人權法庭(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亞美尼亞大屠殺是二十世紀慘痛的族群滅絕經驗,土耳其和當地社群在面對這個令人難過的事件時,經過百年卻仍難以完全彌補和得到解答,由此可見宗教精神力量的強大。在文章一開始提到殺死異教徒卻能在天堂得賞賜的觀點,我認為就是一種宗教教育的誤用,宗教在啟迪人心和給予人們精神力量影響之強大,實在不容忽視,然而真正的宗教自由仍然應該建立在不侵害別人的自由這項基礎上,如果離開了這條底線,那樣的宗教精神將令人感到憂慮
。
台灣的宗教經驗一直是務實取向的,在教育場域中也由於蔡元培等人的努力,培養出將宗教屏除在教育場域之外的傳統。然而在正式教育體系外,我們是否也能善用這樣重要且強大的精神力量,來進行族群的重新詮釋與想像?屏除政治利害關係的族群觀念,以宗教修己成人的願景來建立新的族群觀?這或許就是宗教教育的正用。
G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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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評論
2010年11月29日 星期一
新聞評論—打破男性獨霸 中國首見女掌旗官
四年一次的亞運於11月中在廣州熱鬧開幕,開幕典禮除了表演節目之外,各國的運動員進場則為開幕典禮的重頭戲;各國負責掌旗代表更是受到眾多的矚目,因為掌旗者拿著自己代表國家的國旗,更代表著國家的代表隊。
今年中國代表團由京奧划船金牌女將金紫薇掌旗入場,出乎中國媒體的意料之外,她打破了中國代表團36年來參加夏季綜合運動賽會的紀錄,是中國第一位女掌旗官,而且不是以個人奧運金牌身分出任。許多人不記得金紫薇,事實上她在北京奧運時的划船項目,與隊友演出逆轉勝打敗英國,並為中國摘下金牌。
中國代表團多年來參加夏季綜合運賽會一向由男性擔任掌旗官,且多為籃球員擔任,這次首度由女性擔任掌旗官,引起的中國媒體的高度關注。這次中國對於廣州亞運開幕掌旗官要求三個條件,首先要個人成績出色,其次具備社會影響力,最後則是參加項目具大會代表性。金紫薇是京奧划船女子四人雙槳比賽奪金成員之一,更是中國首次在奧運奪下划船金牌,意義格外不同,加上廣州亞運以「水」為主題,這些或許是金紫薇被選為掌旗官的原因。
在運動賽會上,掌旗究竟代表何種意義?掌旗官的身份又有何象徵意義?為什麼都是男性擔任掌旗官為多?
一個團體之中的旗幟,象徵著該團體的精神。古代軍隊作戰的軍旗就視為軍隊的精神象徵;而運動賽事上,運動員某種程度上也如同作戰,上了比賽場上就必須與對手分出勝負,因此掌旗官的角色代表著引領身後的運動員邁向勝利之路,而其本身也象徵著領導的意義。在傳統的儒家文化中,所謂的「男主外、女主內」的任務分工,「領導」向外的擴展是男性的任務,女性的職責是為這位領導者處理其他瑣碎的事務,並跟隨著這位領導者的腳步前進。掌旗官一職又象徵著領導的意義,可想而知會以男性運動員為主要思考人選。除此之外,由於掌旗官必須獨自一人走在眾多運動員之前,本身的成就、名氣、甚至外貌與身材也要有特出之處;就外在條件而言,女性運動員就很難與男性運動員匹敵,因此可知中國代表團之前多由籃球或排球選手擔任掌旗官的原因,這樣的運動員身材才能突顯出整個代表團的氣勢。
從中國對於這次亞運會掌旗官所開出的三項條件來看,可以看出掌旗官不但自身專業要足夠,還要能夠發揮其影響力,且參加項目要有該大會的代表性,象徵意義十分濃厚。專業運動員重視的是其專業能力及其個人品格,不論男性女性運動員、外在身材條件為何,只要能夠符合資格都應是考慮人選,這是每位在專業領域上具有高成就的運動員應有的權利,甚至運動員本身也應積極爭取這項殊榮。
就這一點來看,台灣在參加大型運動賽會上,以有四位女性運動員擔任掌旗官,包含「飛越的羚羊」紀政、跆拳道女將陳怡安、女壘國手賴聖蓉,以及這次的羽球好手簡毓瑾,比起中國隊,台灣在運動員女權平的議題上超前了一大步。
Cynthia
今年中國代表團由京奧划船金牌女將金紫薇掌旗入場,出乎中國媒體的意料之外,她打破了中國代表團36年來參加夏季綜合運動賽會的紀錄,是中國第一位女掌旗官,而且不是以個人奧運金牌身分出任。許多人不記得金紫薇,事實上她在北京奧運時的划船項目,與隊友演出逆轉勝打敗英國,並為中國摘下金牌。
中國代表團多年來參加夏季綜合運賽會一向由男性擔任掌旗官,且多為籃球員擔任,這次首度由女性擔任掌旗官,引起的中國媒體的高度關注。這次中國對於廣州亞運開幕掌旗官要求三個條件,首先要個人成績出色,其次具備社會影響力,最後則是參加項目具大會代表性。金紫薇是京奧划船女子四人雙槳比賽奪金成員之一,更是中國首次在奧運奪下划船金牌,意義格外不同,加上廣州亞運以「水」為主題,這些或許是金紫薇被選為掌旗官的原因。
在運動賽會上,掌旗究竟代表何種意義?掌旗官的身份又有何象徵意義?為什麼都是男性擔任掌旗官為多?
一個團體之中的旗幟,象徵著該團體的精神。古代軍隊作戰的軍旗就視為軍隊的精神象徵;而運動賽事上,運動員某種程度上也如同作戰,上了比賽場上就必須與對手分出勝負,因此掌旗官的角色代表著引領身後的運動員邁向勝利之路,而其本身也象徵著領導的意義。在傳統的儒家文化中,所謂的「男主外、女主內」的任務分工,「領導」向外的擴展是男性的任務,女性的職責是為這位領導者處理其他瑣碎的事務,並跟隨著這位領導者的腳步前進。掌旗官一職又象徵著領導的意義,可想而知會以男性運動員為主要思考人選。除此之外,由於掌旗官必須獨自一人走在眾多運動員之前,本身的成就、名氣、甚至外貌與身材也要有特出之處;就外在條件而言,女性運動員就很難與男性運動員匹敵,因此可知中國代表團之前多由籃球或排球選手擔任掌旗官的原因,這樣的運動員身材才能突顯出整個代表團的氣勢。
從中國對於這次亞運會掌旗官所開出的三項條件來看,可以看出掌旗官不但自身專業要足夠,還要能夠發揮其影響力,且參加項目要有該大會的代表性,象徵意義十分濃厚。專業運動員重視的是其專業能力及其個人品格,不論男性女性運動員、外在身材條件為何,只要能夠符合資格都應是考慮人選,這是每位在專業領域上具有高成就的運動員應有的權利,甚至運動員本身也應積極爭取這項殊榮。
就這一點來看,台灣在參加大型運動賽會上,以有四位女性運動員擔任掌旗官,包含「飛越的羚羊」紀政、跆拳道女將陳怡安、女壘國手賴聖蓉,以及這次的羽球好手簡毓瑾,比起中國隊,台灣在運動員女權平的議題上超前了一大步。
Cynt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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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5日 星期一
我的就是你的 ─ 打破施捨式的邊緣教育
這次新聞評論摘錄《經濟學人》11月6至12日期,文章〈無家可歸的人─讓中產階級噤聲〉(Homelessness ─ Cutting out the middle men),副標題是「幫助遊民最有效的經費使用方式,就是直接把錢給他們。」(The most efficient way to spend money on the homeless might be to give to them.),很直接了當且清楚,但令人震撼,與多數人習慣的援助觀念大不相同。
文章中介紹英國倫敦一家名為Broadway的慈善機構,長年協助倫敦街頭的遊民。最近他們嘗試一套新的計劃來幫助遊民,不再以傳統提供住宿地方的方式來幫助他們,而僅僅問他們需要甚麼來改善他們的生活。接受這個計劃的遊民有人要求運動鞋、電視,也有要求宿營用的拖車,整個計畫協助了13位遊民,其中有11位離開街頭,而總經費(包含計劃的人事費等)花費美金1277元。接受這項計畫的遊民,沒有任何一位要求用這筆錢買酒、買毒品或拿去賭博,一些人即評論說,這是因為那些遊民在這個計畫感受到的是「獲得掌控自己生活」的能力,而不像以往「遭受羞辱」地前往住宿招待處。這項「有禮貌」的小規模援助計畫得到全英國各地的迴響,可預見的是,控管預算的行政官一定會擔心讓遊民們予取予求將會造成財政困難,然而支持者提出政府每年花費在遊民健康和警政的費用並不比這項計畫的費用來得少。
這項計畫帶出了一種新思維:把公共服務設施送給那些需要的人,而非只是提供他們使用,或許能帶來更大的改善效果。也就是說,要打破既有的預算概念,以真正達到效果的經費估算,來取代一個受補助者「該分到」多少經費。依筆者的了解,就是要放棄以往「施捨」的觀念,單方面地認為應給予多少經費的補助,轉為真正了解受助者的需求再編列預算。
文章最後提到這樣的觀念如何在教育現場實踐,一位哈佛的教授贊助經費給一座德州的貧窮小學,獎勵小學生閱讀。馬拉威則是直接付錢給未成年的少女入學校,發現只要能讓她們待在學校裡多聽一堂關於責任和自我節制的課,就能有效降低愛滋病的感染率。
這篇文章很值得台灣教育省思,當我們將教育資源放在協助多數學子的升學體制和成就時,是不是忽略了那些無法適應學校體制的邊緣學子,我們的輔導和協助機制,是不是像文章中所提的「傳統的」、「施捨的」方式令那些邊緣學生更感羞辱,還是能試著建立一套真正了解邊緣學子教育需求的體制?而且很重要的,讓他們能選擇,給他們協助真正來掌握自己的生活,而非急著要他們適應多數人的價值體系中。這不是項容易的工作,要花不少錢,且花在多數人覺得他們是咎由自取的不可愛學生身上,但絕對是可行的方向,如同文章所提,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最有效的方式,花錢在輟學、行為問題的學子身上,為他們蓋學校、訓練他們要的教師,滿足他們的學習需要,而非僅只於安置,或許才能更有效地改善目前的現況。而且別忘了,現在不滿足邊園學子的需求,將來就要花更大的社會代價來滿足他們,我們是共同生活在同一個社會之中的,現在不給的,將來還是要付,何不在教育上花錢?況且,台灣的邊緣學子和倫敦的遊民相比,應該是可愛得多且問題更少的,有人尚且試著在心理上、行為上接受遊民,台灣的教育是不是應該多試著接受邊緣的學子?
Garry
文章中介紹英國倫敦一家名為Broadway的慈善機構,長年協助倫敦街頭的遊民。最近他們嘗試一套新的計劃來幫助遊民,不再以傳統提供住宿地方的方式來幫助他們,而僅僅問他們需要甚麼來改善他們的生活。接受這個計劃的遊民有人要求運動鞋、電視,也有要求宿營用的拖車,整個計畫協助了13位遊民,其中有11位離開街頭,而總經費(包含計劃的人事費等)花費美金1277元。接受這項計畫的遊民,沒有任何一位要求用這筆錢買酒、買毒品或拿去賭博,一些人即評論說,這是因為那些遊民在這個計畫感受到的是「獲得掌控自己生活」的能力,而不像以往「遭受羞辱」地前往住宿招待處。這項「有禮貌」的小規模援助計畫得到全英國各地的迴響,可預見的是,控管預算的行政官一定會擔心讓遊民們予取予求將會造成財政困難,然而支持者提出政府每年花費在遊民健康和警政的費用並不比這項計畫的費用來得少。
這項計畫帶出了一種新思維:把公共服務設施送給那些需要的人,而非只是提供他們使用,或許能帶來更大的改善效果。也就是說,要打破既有的預算概念,以真正達到效果的經費估算,來取代一個受補助者「該分到」多少經費。依筆者的了解,就是要放棄以往「施捨」的觀念,單方面地認為應給予多少經費的補助,轉為真正了解受助者的需求再編列預算。
文章最後提到這樣的觀念如何在教育現場實踐,一位哈佛的教授贊助經費給一座德州的貧窮小學,獎勵小學生閱讀。馬拉威則是直接付錢給未成年的少女入學校,發現只要能讓她們待在學校裡多聽一堂關於責任和自我節制的課,就能有效降低愛滋病的感染率。
這篇文章很值得台灣教育省思,當我們將教育資源放在協助多數學子的升學體制和成就時,是不是忽略了那些無法適應學校體制的邊緣學子,我們的輔導和協助機制,是不是像文章中所提的「傳統的」、「施捨的」方式令那些邊緣學生更感羞辱,還是能試著建立一套真正了解邊緣學子教育需求的體制?而且很重要的,讓他們能選擇,給他們協助真正來掌握自己的生活,而非急著要他們適應多數人的價值體系中。這不是項容易的工作,要花不少錢,且花在多數人覺得他們是咎由自取的不可愛學生身上,但絕對是可行的方向,如同文章所提,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最有效的方式,花錢在輟學、行為問題的學子身上,為他們蓋學校、訓練他們要的教師,滿足他們的學習需要,而非僅只於安置,或許才能更有效地改善目前的現況。而且別忘了,現在不滿足邊園學子的需求,將來就要花更大的社會代價來滿足他們,我們是共同生活在同一個社會之中的,現在不給的,將來還是要付,何不在教育上花錢?況且,台灣的邊緣學子和倫敦的遊民相比,應該是可愛得多且問題更少的,有人尚且試著在心理上、行為上接受遊民,台灣的教育是不是應該多試著接受邊緣的學子?
G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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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9日 星期二
人權教育中心新聞評論多元化!
從11月起新聞評論將加入新血,未來新聞評論方式將由原本單一且以中心名義發表之方式,改為不同作者之署名,目前評論者有:人權教育中心主任但教授、兩位教育系博士班研究生以及兩位碩士班研究生。我是其中一位碩士研究生,未來將署名Garry,新聞評論方向多集中在族群平等、宗教權及健康權部分,另兩名博士研究生將著重在教育機會均等、勞工權益和女權等不同面向,期待人權教育中心的新聞評論能引起更多人關注,也歡迎所有對人權教育議題有興趣之朋友來稿評論,寄至hretmue@gmail.com,期待您的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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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5日 星期一
教育─扭轉歧視的希望
《經濟學人》九月18至24日期有篇文章〈歐洲的羅馬尼人─為難題送上熱食〉(Europe's Romanies ─ Hot meals for hard cases),開章名義地闡釋迫害羅馬尼人(吉普賽人)並不能解決這個嚴重的社會問題,然而透過教育則有希望改變。這篇文章透露了人權「教育」的重要與可發展性,恰恰與人權教育中心的宗旨相合。
文章中描述了在歐洲有超過一千萬以上的羅馬尼人,他們在多數國家都處於低劣的社會環境,許多國家採取簡單而有效的方法─驅離他們,義大利和法國都做過這種事。尤有甚者,法國在今年七月甚至發動一項以「羅馬尼人為優先考量」的非法居住地遷移計畫,將其視為違法亂紀的大宗。這些都發生在2005年,歐洲第一位羅馬尼籍議員,Lívia Járóka女士所提出「容納羅馬尼人十年」計劃進行之當下。
文章最後將希望寄託在教育身上,認為羅馬尼人若能及早接受正規的教育,而非從6、7歲起才接受,則他們在教育體系中所感受到的排斥與失敗感能大大減少,長期下來能改變他們在歐洲的社會地位。而標題所提的熱食(hot meals)則是提醒有關當局,只要負擔少許費用,讓這些貧窮的族群能在學校獲得免費的餐食,就能大大提升他們的就學率。
這是篇令教育者振奮的報導,教育往往落入無實際作用的批評中,批評者認為教育工作常流於空泛,這篇文章卻提醒我們,歐洲難以解決的種族偏見問題可以透過教育解決,而且不用花太多的錢。
值得慶幸的是,台灣在種族議題方面的包袱是小的,我們的族群政治紛擾或是新住民議題,不像羅馬尼人在歐洲有幾百年來的沉重歷史,展望未來,我們有多元文化國的願景明列於憲法增修條文中,人權教育中心也曾辦理中小學多元文化課程教案的甄選活動,這些都是令人感到樂觀的現況,期待台灣社會能朝兼容並蓄並相互平等尊重的多族群社會邁進。
最後仍然提出幾點從本文章得到的啟示:
1.台灣低社經地位族群的劃分與地區有著明顯相關,鄉村地區的教育需要更明顯的補助以彌補五都直轄市後可能發生的更嚴重城鄉落差;
2.雖然12年一貫是我國目前積極推動的教育改革方向,然而更優良的弱勢族群幼托教育也應重視,否則在國民教育延長的狀況下,不能適應學校體制和靜態學習的學生將更容易遭到主流教育的放棄。
文章中描述了在歐洲有超過一千萬以上的羅馬尼人,他們在多數國家都處於低劣的社會環境,許多國家採取簡單而有效的方法─驅離他們,義大利和法國都做過這種事。尤有甚者,法國在今年七月甚至發動一項以「羅馬尼人為優先考量」的非法居住地遷移計畫,將其視為違法亂紀的大宗。這些都發生在2005年,歐洲第一位羅馬尼籍議員,Lívia Járóka女士所提出「容納羅馬尼人十年」計劃進行之當下。
文章最後將希望寄託在教育身上,認為羅馬尼人若能及早接受正規的教育,而非從6、7歲起才接受,則他們在教育體系中所感受到的排斥與失敗感能大大減少,長期下來能改變他們在歐洲的社會地位。而標題所提的熱食(hot meals)則是提醒有關當局,只要負擔少許費用,讓這些貧窮的族群能在學校獲得免費的餐食,就能大大提升他們的就學率。
這是篇令教育者振奮的報導,教育往往落入無實際作用的批評中,批評者認為教育工作常流於空泛,這篇文章卻提醒我們,歐洲難以解決的種族偏見問題可以透過教育解決,而且不用花太多的錢。
值得慶幸的是,台灣在種族議題方面的包袱是小的,我們的族群政治紛擾或是新住民議題,不像羅馬尼人在歐洲有幾百年來的沉重歷史,展望未來,我們有多元文化國的願景明列於憲法增修條文中,人權教育中心也曾辦理中小學多元文化課程教案的甄選活動,這些都是令人感到樂觀的現況,期待台灣社會能朝兼容並蓄並相互平等尊重的多族群社會邁進。
最後仍然提出幾點從本文章得到的啟示:
1.台灣低社經地位族群的劃分與地區有著明顯相關,鄉村地區的教育需要更明顯的補助以彌補五都直轄市後可能發生的更嚴重城鄉落差;
2.雖然12年一貫是我國目前積極推動的教育改革方向,然而更優良的弱勢族群幼托教育也應重視,否則在國民教育延長的狀況下,不能適應學校體制和靜態學習的學生將更容易遭到主流教育的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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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6日 星期四
整治永和市仁愛公園周邊人行道和騎樓之建議
致台北縣政府、永和市公所:
在台北縣政府、永和市公所的努力規劃與執行之下,針對人行道以及道路進行整修,以擴充機車停車格,使機車退出騎樓,使得近幾年的永和市容,已經逐步的綠美化。然而,每當筆者(為台北縣永和市居民)前往仁愛公園運動時,發覺公園附近的人行道或是騎樓的高度並不一致,加上機車隨意停放(未在停車格內),甚至連店家的生財工具就擺放於騎樓。上述的情形不僅損壞市容,並且不尊重行人的權益,但最重要的是,會直接威脅到行人的「安全」,因為前往仁愛公園運動的市民,當中有許多是上了年紀的老人家,老人家要前往公園運動,還要先經過重重障礙與考驗,似乎有點本末倒置。
仁愛公園除休閒運動外,還可結合文藝活動,如此多元的發展,已經成為永和市的新地標,因而公園周邊的人行道以及騎樓應積極規劃與整治,如此可更加發揮仁愛公園的多元功能,同時亦提升永和市居民的生活素質。
在台北縣政府、永和市公所的努力規劃與執行之下,針對人行道以及道路進行整修,以擴充機車停車格,使機車退出騎樓,使得近幾年的永和市容,已經逐步的綠美化。然而,每當筆者(為台北縣永和市居民)前往仁愛公園運動時,發覺公園附近的人行道或是騎樓的高度並不一致,加上機車隨意停放(未在停車格內),甚至連店家的生財工具就擺放於騎樓。上述的情形不僅損壞市容,並且不尊重行人的權益,但最重要的是,會直接威脅到行人的「安全」,因為前往仁愛公園運動的市民,當中有許多是上了年紀的老人家,老人家要前往公園運動,還要先經過重重障礙與考驗,似乎有點本末倒置。
仁愛公園除休閒運動外,還可結合文藝活動,如此多元的發展,已經成為永和市的新地標,因而公園周邊的人行道以及騎樓應積極規劃與整治,如此可更加發揮仁愛公園的多元功能,同時亦提升永和市居民的生活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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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8日 星期三
重視勞工職業安全與衛生,以維護勞工權利
致勞委會:
當筆者的鄰居搬家時,見到搬家工人們頂著烈日、赤裸上身,只帶著一雙薄手套,緩緩的搬運著比其體重還重的家具;當筆者走進校園,聽到遠處的操場傳來陣陣吵雜的施工聲,走近後,只見工人們帶著基本的頭盔與手套,辛勞的操作著鑽地機,卻沒有護目鏡和耳罩等相關保護,完全無視碎屑與噪音的威脅……
上述的情景,似乎總是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孟子嘗言:「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就是指人人皆有一顆不忍別人受傷害的心。然而,勞工朋友們辛勤工作、付出勞力,不過就是求有份穩定的薪資,平順的過日子。但勞工們如果缺乏相關的安全防護措施或訓練,可想而知,將會大幅提升職業傷害的機率,勞工若因未善的防護而產生職業傷害,這樣的情形,應該不是大多數人所樂見的。
至於勞工的職業傷害,應可分為兩大類別:一類是突發性的事件,如工地意外等。二類是屬於累積的、慢性的職業傷害,如勞工使用鑽地機時,未配帶耳罩,時日一久,即有可能導致聽力的退化。無論是何種類別的職業傷害,一旦發生或形成,儘管有相關的法令規章可以申請補助或賠償,維護勞工的權益,但勢必會對勞工的生計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雇主亦會產生損失,同時增加勞保、健保的支出,增加納稅人的負擔。
可見要降低職業傷害、保護勞工安全的關鍵,就是要「預先防範」。其實「預防」職業傷害的觀念,早已受到注意,如〈勞工安全衛生法〉即規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亦訂定相關的訓練規則與時數。不過,就算對於勞工職業傷害的預防已有明文規定且行之有年,但根據上述筆者日常生活所見,暴露出另外一項問題,就是勞工職業安全的相關規定,似乎並不是落實的十分徹底,使得勞工職業安全的維護,僅流於法律形式的規範,這也是令筆者感到憂心之處。
因此,基於勞工的權益,筆者建議勞委會可從以下三點著手,以期更進一步的落實勞工職業安全的相關規定:
一、建立一套監督雇主的評鑑制度,請雇主就所應實施的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與訓練提出報告,並說明具體成效。
二、派專員不定期的至工地或工廠巡視,考察雇主是否盡責,為勞工營造安全無虞的工作環境,並要求工頭確實執行相關的安全規定,如安全帽、護目鏡和耳罩等護具的配帶,以確立相關法規的落實。
三、應多向勞工宣導「自我保護」的意識,強調勞工應為工作場所的安全負起個人責任,配合各項安全措施與規定。
總之,筆者認為勞委會應更加重視勞工的職業安全,透過監督、評鑑、考察以及宣導等方式,從小地方、從基本面做起,使雇主與勞工一同配合,以落實勞工職業安全。如此一來,無論是施工意外的機率,以及職業傷害的程度,相信會持續的降低,不僅兼顧勞工與雇主的權益,同時亦可的減少勞保、健保的支出,減輕納稅人的負擔,一舉數得,何樂而不為。
當筆者的鄰居搬家時,見到搬家工人們頂著烈日、赤裸上身,只帶著一雙薄手套,緩緩的搬運著比其體重還重的家具;當筆者走進校園,聽到遠處的操場傳來陣陣吵雜的施工聲,走近後,只見工人們帶著基本的頭盔與手套,辛勞的操作著鑽地機,卻沒有護目鏡和耳罩等相關保護,完全無視碎屑與噪音的威脅……
上述的情景,似乎總是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孟子嘗言:「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就是指人人皆有一顆不忍別人受傷害的心。然而,勞工朋友們辛勤工作、付出勞力,不過就是求有份穩定的薪資,平順的過日子。但勞工們如果缺乏相關的安全防護措施或訓練,可想而知,將會大幅提升職業傷害的機率,勞工若因未善的防護而產生職業傷害,這樣的情形,應該不是大多數人所樂見的。
至於勞工的職業傷害,應可分為兩大類別:一類是突發性的事件,如工地意外等。二類是屬於累積的、慢性的職業傷害,如勞工使用鑽地機時,未配帶耳罩,時日一久,即有可能導致聽力的退化。無論是何種類別的職業傷害,一旦發生或形成,儘管有相關的法令規章可以申請補助或賠償,維護勞工的權益,但勢必會對勞工的生計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雇主亦會產生損失,同時增加勞保、健保的支出,增加納稅人的負擔。
可見要降低職業傷害、保護勞工安全的關鍵,就是要「預先防範」。其實「預防」職業傷害的觀念,早已受到注意,如〈勞工安全衛生法〉即規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亦訂定相關的訓練規則與時數。不過,就算對於勞工職業傷害的預防已有明文規定且行之有年,但根據上述筆者日常生活所見,暴露出另外一項問題,就是勞工職業安全的相關規定,似乎並不是落實的十分徹底,使得勞工職業安全的維護,僅流於法律形式的規範,這也是令筆者感到憂心之處。
因此,基於勞工的權益,筆者建議勞委會可從以下三點著手,以期更進一步的落實勞工職業安全的相關規定:
一、建立一套監督雇主的評鑑制度,請雇主就所應實施的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與訓練提出報告,並說明具體成效。
二、派專員不定期的至工地或工廠巡視,考察雇主是否盡責,為勞工營造安全無虞的工作環境,並要求工頭確實執行相關的安全規定,如安全帽、護目鏡和耳罩等護具的配帶,以確立相關法規的落實。
三、應多向勞工宣導「自我保護」的意識,強調勞工應為工作場所的安全負起個人責任,配合各項安全措施與規定。
總之,筆者認為勞委會應更加重視勞工的職業安全,透過監督、評鑑、考察以及宣導等方式,從小地方、從基本面做起,使雇主與勞工一同配合,以落實勞工職業安全。如此一來,無論是施工意外的機率,以及職業傷害的程度,相信會持續的降低,不僅兼顧勞工與雇主的權益,同時亦可的減少勞保、健保的支出,減輕納稅人的負擔,一舉數得,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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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8日 星期二
重視勞工基本權益,從看不見的推手改起
近日路過一個道路施工的現場,在旁我等候紅燈不到1分鐘,就已經被那震耳欲聾的鑽地機聲音吵到難受,令我訝異的是,那名施工的工人卻沒帶任何的聽力防護措施?我並非職業安全的專家,但這樣的情景以常識和直覺判斷,都會覺得長時間暴露在這種噪音下,勢必造成聽力的損傷,何以這名工人竟不採取任何的防護措施?這個經驗促使我聯想人權領域的重要議題,勞工的權益。
彰化縣花壇鄉於5月29日發生工人沼氣中毒事件,奪走了三條人命;前一陣子的台北縣板模工人墜樓意外,都顯示了勞工危安機制至今仍存在問題,致使勞工們接連失去其寶貴的生命。不論什麼原因致使勞工上工時沒有採取足夠的保護措施,他們如此做是事實;也不論他們勤前做了多少的安全宣導,沒有有效的落實也是事實,勞工權益維護的概念在我們社會已行之有年,然而這樣的悲劇仍然發生,顯然實際運作的機制中仍有未竟之處,應當找出其中的關鍵進而改進。從勞工局的政令宣導和法規的詳盡規劃來看,勞工危安防治的制度已經發展的頗為進步,應該能有效的防止事故發生。事實顯示,事故發生總伴隨著業主或勞工本身並未遵照安全規定進行施工,雖然事後查驗對應負責的人開罰,然而悲劇已然產生。因此可以知道我們雖有良好的制度,卻苦於難以實行,多少勞工處於資訊不足的情境下冒著生命危險繼續從事其工作,這個問題,其實要從觀念推廣做起。
勞工朋友為何甘於在沒有足夠的保護措施下繼續工作,在我有限的接觸經驗中,他們不是不知道安全的重要,而是嫌麻煩、昂貴,甚至覺得準備基本而簡單的防護措施會讓自己顯得經驗不足或膽小怕事,所以不願意做。換句話說,勞工現場不積極的採取足夠的安全措施,部分因素乃在於勞工們對職業安全的概念。身為教育者我認為,要落實勞工基本權益的維護,勢必要改革整體的觀念,否則制度常遭擱置而失去其效用。現在簡單分析阻礙勞工採行安全措施的觀念,並提出相對應的解決之道:
一、工匠師徒制的經驗傳承:首先我要澄清,這是一個好的職業養成制度,尤其合乎我國尊重長輩的道德傳統,然而這個觀念在勞工職場安全上會造成阻礙。年輕的勞工在專業技能和經驗的不足下,往往需接受前輩的指導,然而這種「前輩說了算」的想法會阻礙職場安全觀念的革新,因為前輩對於職場危安的知識往往不是最新的,他們憑藉的是經驗在工作,然而危安知識卻是不能靠經驗傳承的,你不能傳遞發生事故的經驗給晚輩,因為發生事故後往往沒有機會留下來傳承經驗。換句話說,勞工職場上很多經驗能透過傳承,然而危安事件的防範,卻是需要透過知識來建立。於是,政府和企業主應加強宣導職業安全不是經驗的累積,透過社教組織、企業教育的管導,強化情意的教學,因為危安知識不難知悉,不願重視和執行才是真正需要改變的重點。
二、不畏危險的男子氣概:這點與我國男性的徵兵制恐怕頗有關係,在軍隊中役男們常被要求不畏艱難、危險地完成許多的任務,這是多數台灣男性的共同經驗。同樣的台灣勞動市場大多由男性所構成,這和在軍隊處境十分相似,只是班長變成了工頭,長官變成了老闆,於是在軍隊養成的習慣很容易轉移到勞動市場中,那種不畏危險作為男子氣概象徵的觀念也在其中流傳。施工不戴護具顯示了自己的勇敢和經驗老道,這樣的觀念如果持續流傳,制度即使再周全都難落實,然而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我提出的作法或許難有效全面的改變這個想法,卻希望能提醒政府和企業主重視著個問題。我的方法是,建立專業的榮譽感。因為在軍隊中,表現得勇敢和不畏艱難是種榮譽並且能受別人肯定,那種無形的鼓勵會促使很多役男去符合這樣的要求,如果我們能建立職業的專業自信,培養一種營造專業形象是榮譽的觀念,舉個例子,職棒選手們在比賽時往往會將手套整齊排放,以顯示自己是有紀律的強隊,重點不在排放整齊,而在如此做所得到的榮譽感。同理,將整全、完善的安全設備擺放定位,勢必也能獲得一般人目光的注視,如果能將這樣的社會互動轉化為勞工們榮譽感的來源,相信能讓勞工朋友們樂意在安全防護這樣的細節重點上用心,當然這麼做需要業主願意提撥經費在營造這樣的專業形象。
三、效率概念作祟:很多時候勞工朋友不是沒有安全設備,也不是不知道該做,就是嫌麻煩,況且出事的機率太低了,上頭的人又一直趕工作進度,哪有那個閒工夫做安全防護。針對這個問題,最理想的做法當然是新產品將安全概念融入,例如現在的家電產品都有第三條接地線來防止走火,如果工作設備都有一道前置措施,是必須接上安全設備才能啟動,則工安意外必然大大降低。舉個例子,如果新一代的車必須在駕駛繫上安全帶後才能發動,則不繫安全帶的危險狀況就能幾近跟除了。然而並非所有的安全防護都能找到如此合用的機制,我所想到的另一個做法就要奉勸業主,從風險管理的考量來取代效率的考量,要考慮到一旦工安意外發生,其賠償和商譽的損失會是再多的加班、趕工都換不回來的。要求員工確實執行安全工作就像是買保險,是一個必要開銷,即使嚴格要求安全措施可能會出現效率下降的結果,這也是必須負擔的成本。
綜上所言,勞工危安事故的背後,其實有很多觀念在交互影響,其中許多就像看不見的手一樣,迫使著勞工朋友們沒有採行足夠的保護措施,人權教育本於教育者的考量,認為這些觀念才是問題表象下的幕後主因,應該透過技職教育、社會教育和職場教育等各個管道,來根除這些可能導致勞工生命權、健康權受危害的遠因,惡習之害,尤甚陋規。
彰化縣花壇鄉於5月29日發生工人沼氣中毒事件,奪走了三條人命;前一陣子的台北縣板模工人墜樓意外,都顯示了勞工危安機制至今仍存在問題,致使勞工們接連失去其寶貴的生命。不論什麼原因致使勞工上工時沒有採取足夠的保護措施,他們如此做是事實;也不論他們勤前做了多少的安全宣導,沒有有效的落實也是事實,勞工權益維護的概念在我們社會已行之有年,然而這樣的悲劇仍然發生,顯然實際運作的機制中仍有未竟之處,應當找出其中的關鍵進而改進。從勞工局的政令宣導和法規的詳盡規劃來看,勞工危安防治的制度已經發展的頗為進步,應該能有效的防止事故發生。事實顯示,事故發生總伴隨著業主或勞工本身並未遵照安全規定進行施工,雖然事後查驗對應負責的人開罰,然而悲劇已然產生。因此可以知道我們雖有良好的制度,卻苦於難以實行,多少勞工處於資訊不足的情境下冒著生命危險繼續從事其工作,這個問題,其實要從觀念推廣做起。
勞工朋友為何甘於在沒有足夠的保護措施下繼續工作,在我有限的接觸經驗中,他們不是不知道安全的重要,而是嫌麻煩、昂貴,甚至覺得準備基本而簡單的防護措施會讓自己顯得經驗不足或膽小怕事,所以不願意做。換句話說,勞工現場不積極的採取足夠的安全措施,部分因素乃在於勞工們對職業安全的概念。身為教育者我認為,要落實勞工基本權益的維護,勢必要改革整體的觀念,否則制度常遭擱置而失去其效用。現在簡單分析阻礙勞工採行安全措施的觀念,並提出相對應的解決之道:
一、工匠師徒制的經驗傳承:首先我要澄清,這是一個好的職業養成制度,尤其合乎我國尊重長輩的道德傳統,然而這個觀念在勞工職場安全上會造成阻礙。年輕的勞工在專業技能和經驗的不足下,往往需接受前輩的指導,然而這種「前輩說了算」的想法會阻礙職場安全觀念的革新,因為前輩對於職場危安的知識往往不是最新的,他們憑藉的是經驗在工作,然而危安知識卻是不能靠經驗傳承的,你不能傳遞發生事故的經驗給晚輩,因為發生事故後往往沒有機會留下來傳承經驗。換句話說,勞工職場上很多經驗能透過傳承,然而危安事件的防範,卻是需要透過知識來建立。於是,政府和企業主應加強宣導職業安全不是經驗的累積,透過社教組織、企業教育的管導,強化情意的教學,因為危安知識不難知悉,不願重視和執行才是真正需要改變的重點。
二、不畏危險的男子氣概:這點與我國男性的徵兵制恐怕頗有關係,在軍隊中役男們常被要求不畏艱難、危險地完成許多的任務,這是多數台灣男性的共同經驗。同樣的台灣勞動市場大多由男性所構成,這和在軍隊處境十分相似,只是班長變成了工頭,長官變成了老闆,於是在軍隊養成的習慣很容易轉移到勞動市場中,那種不畏危險作為男子氣概象徵的觀念也在其中流傳。施工不戴護具顯示了自己的勇敢和經驗老道,這樣的觀念如果持續流傳,制度即使再周全都難落實,然而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我提出的作法或許難有效全面的改變這個想法,卻希望能提醒政府和企業主重視著個問題。我的方法是,建立專業的榮譽感。因為在軍隊中,表現得勇敢和不畏艱難是種榮譽並且能受別人肯定,那種無形的鼓勵會促使很多役男去符合這樣的要求,如果我們能建立職業的專業自信,培養一種營造專業形象是榮譽的觀念,舉個例子,職棒選手們在比賽時往往會將手套整齊排放,以顯示自己是有紀律的強隊,重點不在排放整齊,而在如此做所得到的榮譽感。同理,將整全、完善的安全設備擺放定位,勢必也能獲得一般人目光的注視,如果能將這樣的社會互動轉化為勞工們榮譽感的來源,相信能讓勞工朋友們樂意在安全防護這樣的細節重點上用心,當然這麼做需要業主願意提撥經費在營造這樣的專業形象。
三、效率概念作祟:很多時候勞工朋友不是沒有安全設備,也不是不知道該做,就是嫌麻煩,況且出事的機率太低了,上頭的人又一直趕工作進度,哪有那個閒工夫做安全防護。針對這個問題,最理想的做法當然是新產品將安全概念融入,例如現在的家電產品都有第三條接地線來防止走火,如果工作設備都有一道前置措施,是必須接上安全設備才能啟動,則工安意外必然大大降低。舉個例子,如果新一代的車必須在駕駛繫上安全帶後才能發動,則不繫安全帶的危險狀況就能幾近跟除了。然而並非所有的安全防護都能找到如此合用的機制,我所想到的另一個做法就要奉勸業主,從風險管理的考量來取代效率的考量,要考慮到一旦工安意外發生,其賠償和商譽的損失會是再多的加班、趕工都換不回來的。要求員工確實執行安全工作就像是買保險,是一個必要開銷,即使嚴格要求安全措施可能會出現效率下降的結果,這也是必須負擔的成本。
綜上所言,勞工危安事故的背後,其實有很多觀念在交互影響,其中許多就像看不見的手一樣,迫使著勞工朋友們沒有採行足夠的保護措施,人權教育本於教育者的考量,認為這些觀念才是問題表象下的幕後主因,應該透過技職教育、社會教育和職場教育等各個管道,來根除這些可能導致勞工生命權、健康權受危害的遠因,惡習之害,尤甚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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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8日 星期二
廢除死刑,最終受益的是自己
最近江國慶一案,使得國內對於死刑存廢的爭議又掀起了一波風潮,人權教育中心日前發表過一篇關於死刑的評論,得到些許網友的回應,在這一波風潮中,我們希望再一次重申廢除死刑的立場。
江國慶案,是疑似死刑誤判的一個很好例證,廢死聯盟極力倡導的一項論點即是:死刑一旦誤判,就沒有彌補的機會,所以應當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為最後的司法防線。在這個例證下,我們有一個很好的機會重新思考死刑存廢的問題,接下來就略述幾個反廢死的論點並提出相對的回應。
首先,反廢死論者認為執行死刑可以還給被害者及其家屬公道,在這個觀念下,廢除死刑的提出就是侵犯被害者權益,甚至對他們造成二度的傷害。對死刑犯處以極刑而給予被害者及其家屬公道這種想法,其實是報復心態的延伸,當人受到傷害時,本能性的會對造成傷害的個體給於反擊,反擊的程度與受害的程度相當則是對公平的要求,於是殺人者償命的想法自然產生,因為這個想法很符合人們的本能反應,而且一代又一代的傳下來後,成了我們判斷事物公平的一項標準。然而事情一定要如此嗎?透過殺死一個殺人的人來獲得內心的平衡,真的是比較公平的想法嗎?換個說法說,我們一定要透過殺死那個令我們痛苦的人我們才能獲得內心的平靜嗎?一個需要透過殺人才能讓自己內心平衡這樣的想法真的是我們要的嗎?通常,我們透過死刑殺死的人他確實有殺人的過犯,然而如江國慶呢?如果證實了他的案件是誤判,是否我們所有支持和默許死刑殺人的人都應接受死刑的審判來給予江家人公道?也就是說,廢除死刑的主張,重要的是非死刑犯者如何面對和處理社會脫序行為以及自身的負面情緒,不採取殺人的手段來回應殺人,絕不是為了保護殺人者,而是健全了自己人格的完整。因為我們(非死刑犯者)知道自己與犯下死罪的人不同,知道仇恨和問題除了殺害外有更好的做法,所以我們不殺人,不管他是多麼糟的人。
上述的觀點也可用來回答反廢死的另一項主張:廢除死刑是烏托邦式的仁慈,憐憫用錯了地方。廢除死刑關注的不是那些犯下死罪的人,而是我們這些遵守社會道德規範生活的人,因為我們與殺人者不同,我們尊重每一個生命,不論那個生命人格如何的扭曲和令人難以接受。然而我們也僅僅讓死刑犯生命存留,他們仍然應當為自己的罪行付上代價。我們知道這樣做對自己比較好,可以不用在仇恨下生活,可以讓自己在道德的渴求上獲得滿足,可以留給司法誤判有彌補的機會,最重要的是,我們不想因為看到人被殺就讓自己成為殺人者!雖然難過,但我和殺人者就是不一樣,雖然憤怒卻不需透過殺人來解除自己的苦。
如果上面的論述還能為讀者接受,接下來反廢死者還可能提出下一個問題:我們可以承認不殺死刑犯是人道、合乎道德要求的做法,然而那些多出來的死刑犯照顧費用應該由誰來出?自己都過不好了,我們才不想養一群殺人犯!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廢除死刑確實會多出一筆費用,回答仍然是:應該多數人一起分攤,因為最終受惠的會是自己。這個觀念相信很難為一般讀者所接受,這其實是一種效益的考量,能把死刑犯便宜的殺死,為何要花錢養他們?然而人類社會不是只建立在效益的考量上,舉其他不能為人類社會有實質貢獻的例子,具攻擊傾向的精神病患(絕沒有將此類精神病患與死刑犯者畫上等號之意),終其一生可能都無法離開療養院,我們仍然願意供養他,理由可以有很多種,總歸就是我們都相信,留存他生命這樣的做法是正確的,我們不因為他精神上有缺失就剝奪其生命。同理,社會的犯罪行為並不會因為死刑存不存在就完全消失,這是社會的常態,所以存留那些犯下極惡之人的性命這樣的做法,也是因為我們相信這樣做是對的,我們不因為他人格上有缺失就剝奪其生命。這個對的概念,須建立在多數人對所有生命的尊重之上,需要多數人願意多花些錢來維護自己對人的尊重原則,而這個原則最終能減緩戰爭、歧視等結構性的傷害。
我們生活在當代,很難看出時代的錯誤,如果我們生在18世紀,對於奴隸制度的錯很難體會;生在清末,很難了解纏足對女性的傷害,然而回顧歷史,可以看到人類對群體的錯誤總在反省。生命權作為基本人權,是人類在遭受戰爭和種族屠殺等重大災難後所發的省思,任何人願意多尊重這份權益一分,不儘能在道德上獲得滿足,也在努力傳承前人的錯誤反省,更重要地在努力避免讓自己和將來的世代再度陷入殘酷的彼此對待中。知錯能改是教育的重要課題,人權教育自當傳承尊重生命權的全人類經驗。
江國慶案,是疑似死刑誤判的一個很好例證,廢死聯盟極力倡導的一項論點即是:死刑一旦誤判,就沒有彌補的機會,所以應當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為最後的司法防線。在這個例證下,我們有一個很好的機會重新思考死刑存廢的問題,接下來就略述幾個反廢死的論點並提出相對的回應。
首先,反廢死論者認為執行死刑可以還給被害者及其家屬公道,在這個觀念下,廢除死刑的提出就是侵犯被害者權益,甚至對他們造成二度的傷害。對死刑犯處以極刑而給予被害者及其家屬公道這種想法,其實是報復心態的延伸,當人受到傷害時,本能性的會對造成傷害的個體給於反擊,反擊的程度與受害的程度相當則是對公平的要求,於是殺人者償命的想法自然產生,因為這個想法很符合人們的本能反應,而且一代又一代的傳下來後,成了我們判斷事物公平的一項標準。然而事情一定要如此嗎?透過殺死一個殺人的人來獲得內心的平衡,真的是比較公平的想法嗎?換個說法說,我們一定要透過殺死那個令我們痛苦的人我們才能獲得內心的平靜嗎?一個需要透過殺人才能讓自己內心平衡這樣的想法真的是我們要的嗎?通常,我們透過死刑殺死的人他確實有殺人的過犯,然而如江國慶呢?如果證實了他的案件是誤判,是否我們所有支持和默許死刑殺人的人都應接受死刑的審判來給予江家人公道?也就是說,廢除死刑的主張,重要的是非死刑犯者如何面對和處理社會脫序行為以及自身的負面情緒,不採取殺人的手段來回應殺人,絕不是為了保護殺人者,而是健全了自己人格的完整。因為我們(非死刑犯者)知道自己與犯下死罪的人不同,知道仇恨和問題除了殺害外有更好的做法,所以我們不殺人,不管他是多麼糟的人。
上述的觀點也可用來回答反廢死的另一項主張:廢除死刑是烏托邦式的仁慈,憐憫用錯了地方。廢除死刑關注的不是那些犯下死罪的人,而是我們這些遵守社會道德規範生活的人,因為我們與殺人者不同,我們尊重每一個生命,不論那個生命人格如何的扭曲和令人難以接受。然而我們也僅僅讓死刑犯生命存留,他們仍然應當為自己的罪行付上代價。我們知道這樣做對自己比較好,可以不用在仇恨下生活,可以讓自己在道德的渴求上獲得滿足,可以留給司法誤判有彌補的機會,最重要的是,我們不想因為看到人被殺就讓自己成為殺人者!雖然難過,但我和殺人者就是不一樣,雖然憤怒卻不需透過殺人來解除自己的苦。
如果上面的論述還能為讀者接受,接下來反廢死者還可能提出下一個問題:我們可以承認不殺死刑犯是人道、合乎道德要求的做法,然而那些多出來的死刑犯照顧費用應該由誰來出?自己都過不好了,我們才不想養一群殺人犯!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廢除死刑確實會多出一筆費用,回答仍然是:應該多數人一起分攤,因為最終受惠的會是自己。這個觀念相信很難為一般讀者所接受,這其實是一種效益的考量,能把死刑犯便宜的殺死,為何要花錢養他們?然而人類社會不是只建立在效益的考量上,舉其他不能為人類社會有實質貢獻的例子,具攻擊傾向的精神病患(絕沒有將此類精神病患與死刑犯者畫上等號之意),終其一生可能都無法離開療養院,我們仍然願意供養他,理由可以有很多種,總歸就是我們都相信,留存他生命這樣的做法是正確的,我們不因為他精神上有缺失就剝奪其生命。同理,社會的犯罪行為並不會因為死刑存不存在就完全消失,這是社會的常態,所以存留那些犯下極惡之人的性命這樣的做法,也是因為我們相信這樣做是對的,我們不因為他人格上有缺失就剝奪其生命。這個對的概念,須建立在多數人對所有生命的尊重之上,需要多數人願意多花些錢來維護自己對人的尊重原則,而這個原則最終能減緩戰爭、歧視等結構性的傷害。
我們生活在當代,很難看出時代的錯誤,如果我們生在18世紀,對於奴隸制度的錯很難體會;生在清末,很難了解纏足對女性的傷害,然而回顧歷史,可以看到人類對群體的錯誤總在反省。生命權作為基本人權,是人類在遭受戰爭和種族屠殺等重大災難後所發的省思,任何人願意多尊重這份權益一分,不儘能在道德上獲得滿足,也在努力傳承前人的錯誤反省,更重要地在努力避免讓自己和將來的世代再度陷入殘酷的彼此對待中。知錯能改是教育的重要課題,人權教育自當傳承尊重生命權的全人類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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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評論
2010年5月2日 星期日
教育均等的理想 ─ 打破教育的隔離
教育均等的理想 ─ 打破教育的隔離
《經濟學人》四月3日至9日期有篇名為〈學校的去隔離:沒有簡單的答案〉(Desegregation and schools ─ No easy answer)的文章,內容先談到美國種族隔離發展的一項重要判例〈史旺對教育局案〉(Swann v Charlotte-Mecklenburg Board),本案確立了學生搭乘校車至遠處就讀而促進學校種族融和並未違憲,文中提出了校車接送的做法並未真正解決種族隔離的問題,反而使得種族隔離的狀況與經濟狀況關聯密切,少數族裔(minorities)學生占多數的學校,其中約有90%以上的學生接受午餐費的補助。文章最後期待能有更好的安排策略和更有效的經費運用,因為當地政府教育預算已短缺兩千萬美元。
人權教育中心針對這篇報導提出幾個反思:1. 台灣學校是否存在著族群隔離的問題? 2. 台灣的學校有否呈現經濟隔離的現象? 3. 從事教育的人應當對這些現象存有甚麼樣的願景?
第一個問題的答案如果以實際的生活體驗來理解,台灣學校應該是存在有族群隔離的現象,而且這樣的隔離是源自於區域隔離而產生的,不同的族群集中生活在各自不同的地區中,使得學校中的族裔分配與當地居民的比例有很大的相似性,換句話說,在台灣不同的地區會有不同的優勢與弱勢族群。(這只是一個推論,實際的資料佐證有待有興趣的朋友指教)第二個問題的答案也應該是肯定的,台灣的貧富差距問題持續存在,最近的M形社會一詞更獲得許多人的認同,認為台灣社會正朝向M型社會的經濟分配前進。伴隨著台灣社會持續存在的升學主義,許多有能力的家長總是把孩子往地區內相較起來比較好的學校送,於是接送的情形、遷戶籍誇區就讀的現象屢見不鮮,而財富的分配愈趨兩極時,有能力選擇和無能利選擇的界線將更加明顯,學校間的經濟隔離現象實在是越來越明顯。
第三個問題則是想針對前兩個問題試者找出解答,顯然台灣族群隔離和經濟隔離的現象並未如美國的情形嚴重,但隔離仍然存在,只是程度上的不同,台灣的問題多處在區域間的隔離層次。然而在面臨資訊化和全球化的趨勢發展下,目前地域上的隔離而獲得的平衡將遭受衝擊,學生更容易接觸到與其本身不同族類的人,任何一個人如果在學校沒有學到如何合理而禮貌地對待一位不同於己的人,那將在工作或生活中與其面對,到時才學習與異己相處之道則往往帶來很多不必要的傷害和憎恨。也就是說,教育工作者應當致力於營造族群多元共融的教學環境,即使學校內學生的同質性很高,教育工作者也應試著讓其體驗異己的文化和生活,並且培養期尊重共處的態度。在這方面,現正推廣的多元文化教育是一很棒的嘗試,而且在台灣這也是教育多元的一步,需要更多人的參與和堅持。另一方面,關於經濟隔離的問題,教育者也應傳遞同榮共處的觀念,真正的幸福應該建立在群體的全面提升上,關心別人,尤其是不同與己的人是人權的基本概念,如果在教育中融入更多這樣的願景,教導下一代不僅僅追求物質的豐裕和自身財富的積累,而能更多關懷周遭的人看到別人的需要,這可以是隔離問題的根本解決之道。
總之,人與人間的隔離和排斥甚至相互傷害是普遍而存在的問題,在美國有種族隔離問題,在台灣也有類似的狀況,然而從教育的角度來看這的問題,我們相信人是可以改變的,人是可以相互尊重、和平共處的,即使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也是可能的,然而這需要更多的人參與支持教育中人權等普世價值的傳遞。
《經濟學人》四月3日至9日期有篇名為〈學校的去隔離:沒有簡單的答案〉(Desegregation and schools ─ No easy answer)的文章,內容先談到美國種族隔離發展的一項重要判例〈史旺對教育局案〉(Swann v Charlotte-Mecklenburg Board),本案確立了學生搭乘校車至遠處就讀而促進學校種族融和並未違憲,文中提出了校車接送的做法並未真正解決種族隔離的問題,反而使得種族隔離的狀況與經濟狀況關聯密切,少數族裔(minorities)學生占多數的學校,其中約有90%以上的學生接受午餐費的補助。文章最後期待能有更好的安排策略和更有效的經費運用,因為當地政府教育預算已短缺兩千萬美元。
人權教育中心針對這篇報導提出幾個反思:1. 台灣學校是否存在著族群隔離的問題? 2. 台灣的學校有否呈現經濟隔離的現象? 3. 從事教育的人應當對這些現象存有甚麼樣的願景?
第一個問題的答案如果以實際的生活體驗來理解,台灣學校應該是存在有族群隔離的現象,而且這樣的隔離是源自於區域隔離而產生的,不同的族群集中生活在各自不同的地區中,使得學校中的族裔分配與當地居民的比例有很大的相似性,換句話說,在台灣不同的地區會有不同的優勢與弱勢族群。(這只是一個推論,實際的資料佐證有待有興趣的朋友指教)第二個問題的答案也應該是肯定的,台灣的貧富差距問題持續存在,最近的M形社會一詞更獲得許多人的認同,認為台灣社會正朝向M型社會的經濟分配前進。伴隨著台灣社會持續存在的升學主義,許多有能力的家長總是把孩子往地區內相較起來比較好的學校送,於是接送的情形、遷戶籍誇區就讀的現象屢見不鮮,而財富的分配愈趨兩極時,有能力選擇和無能利選擇的界線將更加明顯,學校間的經濟隔離現象實在是越來越明顯。
第三個問題則是想針對前兩個問題試者找出解答,顯然台灣族群隔離和經濟隔離的現象並未如美國的情形嚴重,但隔離仍然存在,只是程度上的不同,台灣的問題多處在區域間的隔離層次。然而在面臨資訊化和全球化的趨勢發展下,目前地域上的隔離而獲得的平衡將遭受衝擊,學生更容易接觸到與其本身不同族類的人,任何一個人如果在學校沒有學到如何合理而禮貌地對待一位不同於己的人,那將在工作或生活中與其面對,到時才學習與異己相處之道則往往帶來很多不必要的傷害和憎恨。也就是說,教育工作者應當致力於營造族群多元共融的教學環境,即使學校內學生的同質性很高,教育工作者也應試著讓其體驗異己的文化和生活,並且培養期尊重共處的態度。在這方面,現正推廣的多元文化教育是一很棒的嘗試,而且在台灣這也是教育多元的一步,需要更多人的參與和堅持。另一方面,關於經濟隔離的問題,教育者也應傳遞同榮共處的觀念,真正的幸福應該建立在群體的全面提升上,關心別人,尤其是不同與己的人是人權的基本概念,如果在教育中融入更多這樣的願景,教導下一代不僅僅追求物質的豐裕和自身財富的積累,而能更多關懷周遭的人看到別人的需要,這可以是隔離問題的根本解決之道。
總之,人與人間的隔離和排斥甚至相互傷害是普遍而存在的問題,在美國有種族隔離問題,在台灣也有類似的狀況,然而從教育的角度來看這的問題,我們相信人是可以改變的,人是可以相互尊重、和平共處的,即使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也是可能的,然而這需要更多的人參與支持教育中人權等普世價值的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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